近期
长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
2026年长春市中考志愿填报问答
包括志愿填报时间、中考时间安排、录取注意事项等

答:填报时间为5月25日-5月29日。
答: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共设4个志愿栏。
第一志愿栏为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为推荐生;第三志愿栏为统招生;第四志愿栏为实验班。每个志愿栏只能填报1个学校的志愿(下同)。
第二批次(将原第三批次合并到第二批次):共设19个志愿栏。
第一、二志愿栏为自主招生;第三志愿栏为推荐生;第四志愿栏为长春希望高中“双特生”;第五至十九志愿栏为平行志愿,包括统招生、自费生、实验班、艺术学校、综合高中普通高中班和中等职业学校附设高中班(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A/B,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职业学校分两个批次(第三、四批)。
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注册为中职学籍)。共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学校。共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设三个专业栏(平行专业)。
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分为“3+2”(“3+3”)和“五年一贯制”两种模式。“3+2”(“3+3”)模式由中高职学校实施联合培养,前3年注册中职学籍,修满3年,转段考试合格后升入高职院校学习,学制为2年(或3年)。“五年一贯制”模式,由高职院校独立实施培养。两种培养模式毕业合格后均可取得高职(高专)院校学历证书。
答:
(一)自主招生志愿和实验班志愿可以兼报(有测试要求的实验班除外)。
自主招生。考生最多填报2个志愿。在第一批次选择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同时,可在第二批次中选择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如未在第一批次选择填报,可在第二批次中填报2个自主招生志愿。其中,1个志愿应在长春市第九中学、长春市第十六中学、长春市第十九中学、长春市第二十中学、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长春市第一三六中学、长春市柏辰艺术中学、长春市虹麓综合高中等8所学校中选择填报;另1个应在除上述8所学校之外的其他第二批次学校选择填报。
实验班。考生最多填报2个志愿。在第一批次选择填报实验班志愿的同时,可在第二批次中选择填报1个实验班志愿。如未在第一批次选择填报,可在第二批次中填报2个实验班志愿。其中,一个志愿应在长春市第九中学、长春市第十六中学、长春市第十九中学、长春市第二十中学、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第一三六中学、长春南湖实验中学、长春市柏辰艺术中学、长春市虹麓综合高中等10所学校中选择填报;另1个应在除上述10所学校之外的其他第二批次学校选择填报。
(二)关于往届生。往届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仅允许填报下列学校:长春市第九中学、长春市第十九中学、长春市第十六中学、长春市第二十中学、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一三六中学、长春南湖实验中学、长春市柏辰艺术中学、长春市虹麓综合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附设高中班。
(三)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允许填报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的统招生志愿。不允许参加城区高中网上征集志愿。
(四)使用吉林省中考试卷的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只允许填报长春市朝鲜族中学。
(五)双语种考生录取时,分两种情况:有相对应语种的高中学校志愿录取时,外语中考成绩按第二外语语种与英语成绩按照6:4的比例核算总分(满分120分),降低5分录取;没有相对应语种的高中学校志愿录取时,外语中考成绩以英语实际成绩计入。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招收对应语种的学校。
答: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总分值750分。
九年级考试共计8个科目。
(1)笔试7个科目,5张试卷,满分600分。具体如下: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20分,其中外语笔试90分、听力和口语3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满分12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
(2)非笔试1个科目,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
2.八年级考试共计2个笔试科目,1张试卷。具体如下:
生物学和地理合卷,实行开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未参加2025年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参加2026年补考,考试形式为闭卷。
听力或言语残疾的考生,可申请听力和口语免试,参照《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吉中考字〔2004〕3号)计算听力和口语成绩。
3.考试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能参加八年级和九年级的考试,复学后可参加下一年度考试。
答:根据省、市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开卷考试的科目,考生可携带教科书、笔记等参考资料。
答:7月12日,在“长春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为:https://zkcx.cceea.com.cn)发布中考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答:
7月12日,公布中考成绩、各批次控制线。
7月16日,14:00公布高中第一批次录取结果及网上征集计划。
7月17日,8:00-12:00第一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7月19日,14:00公布第一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及网上征集计划
7月20日,8:00-12:00第二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7月21日,14:00公布第二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7月22日,高中录取新生报到
7月24日,14:00公布城区高中空余征集计划
7月25日,8:00-12:00城区高中空余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7月26日,14:00公布城区高中空余计划征集志愿录取结果、县域高中空余征集计划
7月27日,城区空余计划录取新生报到
7月27日,8:00-12:00县域高中空余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7月28日,14:00公布县域高中空余计划征集志愿录取结果;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录取结果
7月29日,县域高中空余计划录取新生报到;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录取新生报到
7月31日,14:00公布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征集计划
8月1日,8:00-12:00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8月2日,14:00公布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8月3日,14:00公布第四批中高职贯通培养录取结果
8月4日,中高职贯通培养录取新生报到
8月6日,14:00 公布中高职贯通培养空余征集计划
8月7日,8:00-12:00中高职贯通培养空余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8月8日,14:00公布中高职贯通培养空余计划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8月9日,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空余计划录取新生报到
答:长春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未报到并确认不入读的,经录取学校申请,空余招生计划可进行再次征集补录。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城区考生,可自愿选择填报征集志愿,最多填报三个平行志愿。
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所属普通高中未录满的空余计划,可面向未被高中录取的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考生进行征集补录。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城区考生,最多填报三个平行志愿。被县域普通高中补录的学生须在录取学校就读。
凡已被城区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以及在录取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未报到并确认不入读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城区和县域普通高中空余计划的征集补录。
答:各批次控制线是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综合划定的。达到批次控制线,只代表考生具备在本批次录取的资格,同时还要看考生成绩是否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本批次控制线,但未达到本批次填报的学校录取分数线,仍然不能被本批次学校录取。
答:推荐生招生工作要坚持自愿报名、择优推荐、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1.比例确定
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名额分配比例为80%,城区省级重点高中推荐生名额分配比例为60%,城区民办高中推荐生名额分配比例为40%。
六县市优质高中推荐生名额分配比例为80%。
2.名额分配
推荐生名额主要以应届考生人数为依据,统筹考虑高中学校地理位置、办学质量等因素进行分配。
(1)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推荐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城区初中应届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城区,各城区按“校均”和“生均”相结合的原则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2)城区省级重点高中的推荐生名额,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高中学校的地理位置、历年招收学生的实际分布情况和初中学校毕业生数,统筹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3)民办高中(不含艺术类)的推荐生名额,参照省级示范高中名额分配办法执行。
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本校获得的推荐生名额相关信息。
3.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运动与健康(以体育中考成绩为准)、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四项评定结果进行推荐,考生评定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且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长教基字〔2018〕11号)相关规定的,均具有推荐资格。
各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运动与健康(以体育中考成绩为准)、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四项评定结果,以及是否具有推荐生资格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0日-5月24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内容汇总并打印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相关成绩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4.志愿填报
凡具有推荐生资格的考生,在5月25日-5月29日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均可填报推荐生志愿。依据本校获得的普通高中学校推荐生名额情况,可在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只能选择一所)填报志愿。
5.录取办法
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初中学校推荐生名额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以中考成绩为准,满分750分)、运动与健康(以体育中考成绩为准)、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五项评定等级择优录取。
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等级数及顺序完全相同时,顺次按照“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四项的具体分数择优录取。当五项评定等级、顺序及具体分数均相同时,按照“同分比较”原则,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中考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认定结果依序录取。
推荐生录取线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控制线。初中推荐生计划未完成的,在该校所在县区内报考同一所普通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所在县区计划未完成的,列入普通高中本校征集计划。
答:按照吉林省教育厅有关批复文件执行。不得超规模招生,不得擅自更改办学模式。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中外合作项目班未能一次性录满的学校的空余计划,列入该校中外合作项目班征集计划,进行一次性网上征集、录取。
答: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60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答:
1.招生对象
从2026年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中符合教育救助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2.资格审核
有意愿报考“双特生”的学生,需填写《长春希望高中“双特生”困难标准资格认定表》,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长春希望高中逐一进行复审,确定合格名单。
3.报名办法
符合“双特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在5月25日-5月29日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自愿选择长春希望高中“双特生”志愿栏进行填报。城区、开发区考生填报在第二批次的第四志愿栏;六县市考生按当地相关规定填报。
4.录取办法
按考生志愿、合格名单、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已被长春希望高中“双特生”志愿录取的六县市考生,不再参加本地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当地录取。“双特生”的中考成绩不能低于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60分。
答:双语种考生指在学习英语的同时,学习第二外语语种的初中毕业生。
中考时,双语种考生应同步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中考英语和第二外语语种考试。
录取时,分两种情况:一是有相对应第二外语语种的高中学校志愿录取时,外语中考成绩按第二外语语种和英语成绩6:4核算总分(满分120分),降低5分录取;二是没有相对应第二外语语种的高中学校志愿录取时,外语中考成绩以英语实际成绩计入。
来源 || 吉长考讯微信公众号
声明 ||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