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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中、高考季
请大家保持适度安静
为考生营造良好备考环境

关于加强2026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保障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6年5月23日至6月23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在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所有在建工地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住建部门停止开具夜(午)间施工证明(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施工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在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6月21日至6月23日)期间,全市各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三、在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6月21日至6月23日)期间,全市各考场周边道路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禁止一切与考试无关的车辆在管制路段通行,具体管制措施由公安部门另行发布通告。管制区域内将设置禁止鸣笛标志标识,各车辆驾驶人要自觉遵守。
四、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公共场所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0K、晨晚练等)要严格控制音量。
五、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六、抢修、抢险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噪声污染监管部门按职责依法查处。
广大市民可拨打莆田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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