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分800分!计分科目与参考科目一目了然
🔹录取计分科目(8科,满分800分)
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20(含听说30)、物理100(含实验10)、化学100(含实验10)、道德与法治80、历史90、体育与健康70(含综合素质评价5)。
省统一命题:语数英、物化、道法、历史(闭卷笔试) 市统一组织:体育考试、英语听说、理化实验操作
🔹录取参考科目(5 科,不计分,按等级)
生物(含实验)、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分A/B/C/D/E五级,直接影响报考资格!
🔹综合素质评价
分A/B/C/D/E五级,覆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录取必看。
二、志愿填报:考前网上填!五大批次 + 等级门槛划重点
🔹填报方式
考前网上填报,登录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时间与细则另文通知。
🔹录取批次
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分批次投档。
🔹关键等级要求(必达标)
报考八大中(市一中新城/高地、省实附茂、华师砺儒、电白一中、电白中学、信宜中学、高州中学、化州一中) 生物、地理双B及以上 音美信1C2D及以上 综合素质评价C及以上 报考其他普高、3+4中本贯通、三二分段 生物、地理双C及以上 音美信全D及以上 综合素质评价D及以上
🔹重要限制
往届生不能报八大中、3+4中本贯通、三二分段 民办校志愿需家长同意,先看清收费与办学模式 特长生必须参加校考并在平台填志愿,否则不录 中职/技工院校优先录取填报志愿考生
三、招生范围与类别:公办/民办/中职/技工全明确
🔹公办普高(特长生、统招生、指标生、特色班)
- 特长生:科技/体育/艺术,自主招生,提前录取不再参与后续投档
- 特色班:
- 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的特色班面向市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
- 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的特色班面向信宜市初中、市属初中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信宜市信宜中学的特色班面向信宜市的初中招生。
- 统招生:
- 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的统招生面向市属初中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
- 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的统招生面向信宜市初中、市属初中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
- 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田家炳中学、茂名市祥和中学和茂南区属的茂名市第四中学、茂名市第五中学、茂名市第十中学面向市属初中和茂南区初中招生。以上6所学校为独立志愿,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 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茂名市电白中学、茂名市电白区第二中学、茂名市电白区第三中学、茂名市高新中学的统招生面向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电白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电白区的初中招生。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茂名市电白中学安排少量招生计划面向市属初中及茂南区初中招生。
- 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统招生分别面向所在辖区的初中招生。
- 指标生:需茂名户籍+三年完整本校学籍,市一中高地、省实附茂降30分划线,未完成计划统筹补录
🔹民办普高
公费生:第一批,按公办收费,限区域招生 自费生:第二、三批,面向全市招生
🔹中职 / 技工院校
3+4中本贯通:提前批,全市招生 三二分段:第四批,全市招生 普通专业:第四批,全市招生 综合高中班:第三批,读普高课程、注册普高学籍,一年后可转中职学籍
四、录取规则:平行志愿/梯度志愿、同分排序、退档规定
🔹投档方式
提前批—第三批: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 第四批(中职/技工):志愿优先、遵循分数(梯度志愿)
🔹各批次核心
提前批:特长生→特色班→3+4中本贯通(1志愿,按1:1.5面试) 第一批:八大中统招/指标生+民校公费生(可填10志愿),先统招后指标 第二批:公办普高+民校自费生 第三批:公办普高+综合高中班+民校自费生 第四批:中职/技工,可填4志愿,分阶段录取
🔹同分比较
先比语数英总分→再按语数英物化道法历史单科依次排序
🔹录取与注册(关键红线)
一经录取,不得参与后续投档 3+4中本贯通录取不退档、不参与普高录取 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不得参与普高补录 录取结果在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查询
五、咨询电话+温馨提示
市招生办:0668-2270141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0668-2291633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0668-2270490 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0668-3916603 各区(县级市、功能区):茂南2816977、电白5120473、信宜8812609、高州6663900、化州7231833、滨海新区5222820
以下为《茂名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原文:
为做好我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茂名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茂教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中考计分和参考科目
(一)录取计分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英语听说30分)、物理(100分,含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100分,含化学实验操作1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90分)、体育与健康(70分,含体育综合素质评价5分)共8个科目,合计满分80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英语听说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录取参考科目:生物学(含生物实验操作)、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5科,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其成绩按照A、B、C、D、E共5个等级呈现(不计入录取总分)。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其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A、B、C、D、E共5个等级呈现。该等级由各初中学校评定,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印发〈茂名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茂教规〔2023〕1号)执行。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方式。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方式。考生需按要求登录“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自主填报志愿,填报办法和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二)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202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共五个批次进行,实行分批次投档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批次、招生区域详见附件1。
(三)志愿填报相关要求
1.有关报考条件
(1)等级成绩要求:报考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高地校区)[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和茂名市第一中学高地校区为独立志愿招生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茂名市电白中学、信宜市信宜中学、广东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八大中”)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生物学、地理成绩等级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二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成绩等级达到1C、2D级及其以上;三是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七年一体化中本贯通培养(以下简称“3+4”中本贯通)、中职和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以下简称“三二分段”专业)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生物学、地理成绩等级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二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等级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三是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须达到D级及其以上。
(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八大中”及“3+4”中本贯通、“三二分段”专业,可以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以及中职、技工院校的其他专业。
2.凡选择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中职和技工院校的考生,须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和办学模式,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报考。
3.凡报考科技、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科技或术科特长生自主招生考试,并在“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上填报特长生志愿,否则不予录取。
4.报考中职和技工院校的考生应在“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填报志愿,中职和技工院校优先录取已填报志愿的考生。
三、招生类别及招生范围
高中阶段招生学校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民办)、中职和技工院校(含公办、民办)。
(一)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类别及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类别一般设特长生、统招生、指标生三类,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设特色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类别设民校公费生(执行公办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学生,不含住宿费等费用)和民校自费生(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学生)两类。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1)特长生
特长生包括科技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特长生纳入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招生办法经所在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招生。
被提前录取的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别招生录取。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纳入本校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特色班
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的特色班面向市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的特色班面向信宜市初中、市属初中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信宜市信宜中学的特色班面向信宜市的初中招生。
以上招生学校在招生区域内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
(3)统招生
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的统招生面向市属初中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的统招生面向信宜市初中、市属初中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
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田家炳中学、茂名市祥和中学和茂南区属的茂名市第四中学、茂名市第五中学、茂名市第十中学面向市属初中和茂南区初中招生。以上6所学校为独立志愿,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茂名市电白中学、茂名市电白区第二中学、茂名市电白区第三中学、茂名市高新中学的统招生面向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电白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电白区的初中招生。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茂名市电白中学安排少量招生计划面向市属初中及茂南区初中招生。
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统招生分别面向所在辖区的初中招生。
以上招生学校在招生区域内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
(4)指标生
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组织指标生分配和招生工作。报考指标生的学生,必须是具有茂名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茂名市外转学到我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茂名市第一中学(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的指标生分配区域为市属初中学校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的指标生分配区域为信宜市的初中学校。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信宜市信宜中学、广东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分配区域为所在辖区的初中学校。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负责把指标生名额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并组织招生。
2.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1)民校公费生。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民校公费生计划,安排在第一批招生。市属及电白区、滨海新区的民校公费生面向市属初中及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招生,其他县级市的民校公费生面向所在辖区的初中招生。
(2)民校自费生。民校自费生计划安排在第二批和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
3.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
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属于普通高中招生类型,招生对象为具有茂名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学生)。学生被录取后在中职学校就读普通高中课程,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第一学年结束后,可选择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继续就读普通高中课程,或转入中职学籍就读中职课程。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安排在第三批招生,具体招生学校及区域见附件1。
(二)中职、技工院校的招生类别及招生范围
1.“3+4”中本贯通。“3+4”中本贯通安排在提前批第三阶段面向全市招生。具体的招生学校及专业见附件1。
2.“三二分段”专业。中职、技工院校的“三二分段”专业安排在第四批第一阶段,面向全市招生。
3.其他专业。中职、技工院校的其他普通专业安排在第四批第二、三阶段,面向全市招生。
四、招生录取办法
2026年中考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具体由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配合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分批次、分阶段录取。
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依据招生计划在符合科目等级成绩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要求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志愿录取。
第四批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梯度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一)提前批。包括“八大中”的特长生;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信宜市信宜中学的特色班;“3+4”中本贯通。
该批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特长生录取
科技特长生仅填报1个志愿,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可填报2个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科技或术科特长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按照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进行录取。考生一旦被特长生的志愿学校录取,则不能再参加后续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第二阶段:特色班录取
特色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报考学校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
第三阶段:“3+4”中本贯通录取
“3+4”中本贯通志愿仅设1个志愿,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及面试情况进行投档录取。“3+4”中本贯通依据各招生学校及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成绩及志愿,以1:1.5的比例划定面试人数。面试合格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以免错过面试通知。考生一旦被“3+4”中本贯通的志愿学校录取,则不能再参加后续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二)第一批。包括“八大中”的统招生、指标生(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茂名市电白中学暂不设指标生);申请在该批次录取的民校公费生。该批次可填报10个志愿。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和指标生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
(1)统招生
市招生部门根据“八大中”的统招生计划,划定并公布第一批次各学校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统筹协调该批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茂名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的招生由市招生部门负责;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茂名市电白中学、信宜市信宜中学、广东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的招生,由所在辖区招生部门负责,报市招生部门备案。
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茂名市电白中学面向市属初中和茂南区初中少量招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茂名市电白中学在电白录取统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指标生
指标生由市、县两级招生部门根据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组织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须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才具备指标生录取资格。
茂名市第一中学(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校统招生分数线下降30分。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地招生部门划定并公布。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指标生录取由信宜市招生部门负责。指标生不含已被录取的统招生。
各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各级招生部门统筹补录。
①茂名市第一中学(高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指标生补录办法。如某初中学校指标生未达到招生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不予录取。所空缺的指标生计划,首先由当地招生部门在本招生区域内,从达到招生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仍有缺额,再由茂名市招生办在市属、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的初中学校中,从达到招生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补录办法。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出现缺额的,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负责统筹补录。
2.民校公费生录取
民校公费生的招生,由市招生部门统筹,组织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和相关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民校公费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八大中”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35分。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第一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后、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前进行。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三)第二批。包括市属和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特长生、统招生;申请在该批次录取的民校自费生。民校自费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
该阶段统招生录取可填报10个志愿。
(四)第三批。包括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特长生、统招生;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的特长生、统招生;申请在该批次录取的民校自费生。
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40分。民校自费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该阶段的录取方式和填报志愿数与第二批的录取规则一致。
(五)第四批。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职、技工院校。
中职、技工院校录取可填报4个志愿,第一志愿学校可以填报1个专业,第二至第四志愿学校可填报3个专业,分四个阶段进行投档。根据各中职、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从第一志愿至第四志愿逐阶段进行投档。第一阶段,录取第一志愿(中职学校特长生)。第二阶段,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院校的“三二分段”专业)。第三阶段,录取第三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院校的普通专业)。第四阶段,录取第四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院校的普通专业)。每批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统一招生录取期间,中职、技工院校要及时通知考生到校确认就读手续(如需调整报读专业,由学生与招生学校协商确定)。
各中职、技工院校先统一录取参加我市2026年中考的学生,未经省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空缺的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后,进行补录。录取工作结束后,中职、技工院校要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及时将所有专业录取考生名单报上级招生部门备案(技工院校同时报人社部门备案)。
(六)补录。在第三批录取结束后,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根据第三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剩余情况组织补录。补录工作面向当年参加我市中考而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补录范围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可采取自主招生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所在辖区招生部门审核。
(七)同分比较原则。投档录取末位同分考生,按照“同分比较原则”进行录取:①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八)注销和注册。考生一旦被前面的志愿学校录取,则不能再参加后续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已被“3+4”中本贯通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但可参加原已填报志愿的中职、技工院校录取。
已被中职、技工院校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中职、技工院校录取资格,原则上不得再参加其他中职、技工院校的录取。对未注册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在录取结束后在“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上办理注销手续。
(九)录取结果查询及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可凭考生号、密码登录“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十)印制录取名册。高中阶段学校通过“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所在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盖章存档,其中市属学校报送市招生部门盖章存档。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学籍管理部门,按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名册和实际注册结果核准后办理学籍,市属学校由市学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学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市招生部门负责在“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投档,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学校实施录取。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制订招生章程并在学校官网公布,规范招生行为。
(二)强化阳光招生。认真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家长、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和市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出现茂名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负面清单(见附件2)中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市招生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区号0668),市招生办(2270141),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2291633),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2270490),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3916603)。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茂南(2816977),电白(5120473),信宜(8812609),高州(6663900),化州(7231833),滨海新区(522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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