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6月1日至6月17日高考、中考期间,我市将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为广大考生营造舒适、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根据《通告》,2026年中高考期间,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直播、体育健身、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音乐茶座、露天舞厅、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市区“禁鸣”的有关规定,一切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市区内任何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考试期间、6月14日至6月17日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输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发现违反《通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110进行举报。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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