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主招生(含强基计划)
1.报名时间5月15日(星期五)8:00至5月16日(星期六)17:00。由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宁波市中考中招系统(网址:https://zkzz.nbedu.net.cn)告知考生。2.报名项目数量
每人可填报1—2项自主招生项目,其中强基计划项目只能填报1个。
3.专业测试时间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项目专业测试原则上实施统测,统测时间为5月23日(星期六)至5月24日(星期日)。
定向分配招生
1.分配计划
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计划的70%用于定向分配招生,定向分配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并适度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2.报名条件
同一初中学校具有完整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为良好及以上,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科学能力等第原则上应为2A2B及以上。初中有转学记录、有处分未撤销或有违法行为的考生,则无定向分配招生参与资格。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工作
市直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分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两个批次。招生计划的70%实施自主招生,按照自主招生的报名时间、测试办法、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实施招生;招生计划的30%列入统招批次招生,按照学校设定的中考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实施招生;自主招生未录足计划计入统招批次。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必须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zkzz.nbedu.net.cn)进行。其他渠道一律无效!
(一)第一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前)
6月23日8:00至6月24日17:00
考生可选择填报5个大类志愿
中本一体化志愿,可选择填报6个平行志愿;
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测试合格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可选择填报1-2个志愿,其中强基计划项目只能填报1个志愿;
城区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志愿,具备填报资格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志愿,测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志愿。
(二)第二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后)
7月4日8:00至7月5日17:00
1.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志愿
可填报1个定向分配招生志愿
2.学校统招志愿
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统招志愿可同时兼报,考生一次性最多填报18个平行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不多于8个)
温馨提示:1个报考代码为一个志愿单元。
(三)征求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后)
在统招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和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开展征求志愿招生。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剩余计划情况,未被任何高中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7月10日登录中考中招系统填报10个征求志愿,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征求志愿可兼报。
志愿填报说明
填报志愿前,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查阅各高中段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各校招生项目、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考生可按批次填报志愿、更改志愿,以提交成功的最后一次志愿为考生中招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中考中招系统记录并保留考生登录填报志愿所有操作技术信息作为电子物证,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为避免因停电、计算机损坏、网络繁忙等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意外情况,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提前填报并确定志愿。考生应在监护人陪同下,按本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并牢记密码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因志愿填报有误、账号密码泄露等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监护人承担。
(一)第一批次志愿录取
7月2日—7月3日
录取顺序为:贯通培养试点班录取;中本一体化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城区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录取。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项目录取不足,继续进行第二志愿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未录足计划计入统招批次。
(二)第二批次志愿分类录取
7月6日—7月7日
录取顺序为: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录取,定向分配招生未完成计划,计入统招批次;高中段学校统招批次录取。
(三)征求志愿录取
7月11日
征求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被上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征求志愿招生录取结束后,停止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考中招系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统一注册学籍。
(四)录取查询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均可登录宁波市中考中招系统查询录取信息。未经市中考中招系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承诺录取。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基教处
转载源:宁波市教育局官微“宁波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