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按照2026年大庆市初中升高中体育统一考试及体育特长考试安排,5月12日起在大庆市体育场组织室外考试工作。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等航空器禁飞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和区域
(一)管控时间:
2026年5月11日0时至5月28日24时。
2026年6月3日0时至6月4日24时。
2026年6月12日0时至6月23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以大庆市体育场、大庆石油高级中学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
二、管控对象
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殊飞行报备要求
报备范围:因考试保障、应急救援等特殊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的,需提前向大庆市公安机关及飞行管制部门申请批准,并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
实名登记: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在线申请:登录大庆市无人机报备小程序,填写飞行计划(含时间、地点、高度、范围、目的等)。
审核许可:提交后需等待审批,通过后获取电子飞行许可,飞行时随身携带备查。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行为。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大庆无线电管理处举报电话:0459-4605598。
特此通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