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普高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办学,促进优质发展,提升办学水平,根据省、市招生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温州中学等27所普通高中现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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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温州中学等27所普高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项目汇总表》

各地各校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报名、测试、录取等各环节的管理,面向全市招生的项目必须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且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录像,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考生如跨县域被2所及以上普高学校特长生招生预录取的,须于6月7日(星期日)前以书面方式确定一所预录取学校(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确定的考生视为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为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形成更加完善的育人体系,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促进个性化成长,根据省市有关高中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发布了《2026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招生院校须具备特长生对应招生项目的课程开设能力与专项培养配套条件。
按相关原则:凡获评省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含近五年获评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学校),或近三年申报项目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赛事(展演)中斩获集体项目一等奖、体育赛事团体总分(集体项目)位列前六名的普通高中,均可申请面向全市招录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省一级、二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总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 5%;非省一、二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若申请招收特长生,招生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 3% 以内。面向全市招录的特长生单项,每项目招生人数不超 5 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在国家级赛事对应项目中取得相关奖项的学校,单项招生人数可放宽至不超 10 人。面向市区招录的特长生项目,每项目招生人数均不超过 5 人。
校园足球特色基地学校的足球特长生招录工作,依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化校园足球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体〔2023〕63 号)与《温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深化校园足球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体〔2024〕134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经各直属普通高中自主申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核定,2026 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特长生计划招生共计 474 人,其中含校园足球基地学校足球特长生 33 人。招生名额中,面向全市招生 243 人,面向市区招生 231 人。具体招生项目、各项目计划人数及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同时各学校也将在校园网等官方平台同步公示。本次特长生招生对象,仅限已在我市中招管理系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 2026 年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1.各招生学校须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校结合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及报名要求,规范开展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关注 “温州教育发布” 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 “便民服务 — 市区特长生报名” 通道进行填报(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操作)。报名材料的收取、资格审核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相关材料须报送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备案。
报名时间统一为5 月 2 日至 5 月 6 日 16:00。报考限制要求:温州中学与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特长生项目不得兼报;龙湾中学与瓯海中学特长生项目不得兼报。报考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含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最多可填报2 所学校,且只能选择1 个招生项目。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报考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须达到2A3B;报考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含普通高中),须达到5B。
2.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结合报名人数和办学实际,制定各招生项目细化招录方案,上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须在5 月 8 日前、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含普通高中)须在5 月 19 日前,通过校园网等官方平台发布细化招生计划,确定报名合格考生及报考项目名单,并进行3 天公示。
(二)专业测试
1.2026 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由教育主管部门全程监督指导,采用招生学校单独测试与联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各校须制定详细测试方案,报送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备案。方案审核通过后,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须于 5 月 8 日前、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须于 5 月 19 日前,在校园网等官方平台公布测试安排,公示时长为 3 天。
2.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3.专业测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划定并确定预录取、备录取人员名单及排序,在校园网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其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的体育特长生,其相关认定材料一并同步公示。学校须与预录取、备录取考生签订相关协议,并将名单及协议情况报送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备案。每名考生仅限被一所学校、一个项目列为预录取或备录取对象;考生一经通过特长生渠道被录取,不得再参与该校其他类型志愿的招录流程。
(三)录取
1.各招生学校须制定特长生录取实施细则,明确各招生项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分数线及各项录取标准,按要求报送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须在 5 月 8 日前、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含普通高中)须在 5 月 19 日前,通过校园网等官方平台对外公布,公示时间为 3 天。
2.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体育特长生,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核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 分范围内予以降分录取。为引导学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2020 年普通高中开展跨设区市招生体育特长生试点工作的函》(浙教办函〔2020〕93 号)相关精神,结合各校申报情况,划定以下学校相关项目为特色发展专项:温州中学女篮、田径;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女排、田径;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男足、男篮;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男篮;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游泳;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足球、羽毛球;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羽毛球;龙湾中学男篮;浙江省瓯海中学男篮;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女篮;温州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空手道;洞头区第一中学男篮;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女篮;温州市越秀学校田径。上述特色项目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体育特长生,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适度放宽,可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150 分内照顾录取。具体录取细则由各校在上述范围内自行制定;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可在此基础上再酌情放宽录取分数要求。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学校对应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备录取考生,须在成绩公布首日,向报考学校提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若符合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名额未满,可按备录取排序依次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批。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对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备录取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排序进行提前批次录取。一经特长生渠道录取,考生不再参与后续平行志愿及其他各类招生投档,由录取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长生招生过程中,招生学校必须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市教育局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对测试、招生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相应公示期内向招生学校或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反映,招生学校或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应及时受理并反馈。若招生学校有徇私舞弊行为并经查实的,市教育局将取消该校以后三年该项目的招生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实施追责。

编辑:温州知小蒙
审核:宋老师
终审:李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