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真题每日一个知识点-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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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真题每日一个知识点-虐待罪

4.虐待罪

①简述:

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扩至长期同居 / 离婚后同居 / 稳定事实家庭);

主观是折磨故意(对死亡 / 重伤过失);

客观是长期、多次、持续摧残(含精神)

结果加重含自杀、累积重伤与故意杀人 / 故意伤害区分看主观

先虐待后另起犯意要并罚

②考点

1.主体“家庭成员”的认定

核心: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血亲、配偶、收养)。

扩大(最高法判例 + 真题):

1.1 离婚后仍长期共同居住(如为抚养小孩)→ 属家庭成员

1.2 婚前 / 婚外长期稳定同居、经济混同、精神依赖→ 可认定为 “家庭成员”

1.3 继父母 / 养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女友 / 男友(带娃)→ 可成为虐待罪主体

区分:

非家庭成员 + 监护 / 看护职责(保姆、护工、老师)→ 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不定虐待罪。

2.主观要件

虐待罪 vs 故意杀人 / 故意伤害

2.1 虐待罪:折磨 / 痛苦故意无杀人 / 重伤故意;对死亡 / 重伤是过失(结果加重)。

2.2 故意杀人罪:直接追求死亡,以虐待为手段→ 直接定杀人罪。

2.3 故意伤害罪:直接追求重伤,单次或多次暴力致轻伤以上→ 定故意伤害罪。

关键判断(真题标准):

长期、反复、手段相对 “温和”(打骂、冻饿、禁闭)→ 虐待罪。

手段致命(猛摔、钝器击头、不给食一周)、一次性或短时间内致命→ 故意杀人 / 故意伤害。

3.结果加重犯(致重伤 / 死亡,含自杀)

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 2–7 年(结果加重)。

真题:

关于虐待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周某与李某离婚后因继续抚养小孩仍长期共同居住。周某长期对李某实施暴力,李某不堪忍受自杀身亡。周某构成虐待罪,属于“致使被害人死亡” 。

B 汪某连续三年对其母亲乙实施虐待,后认为赡养乙的负担过重,决定杀害乙,将乙反锁至屋内,连续一周不给吃饭,饿死了乙。对汪某应以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

C 贾某为使继女乙死亡,对乙实施持续性、虐待性的伤害行为,最终导致乙死亡。对贾某应以虐待罪论处 。

D 童某长期虐待父亲乙,每次虐待行为不会导致重伤,但会导致轻伤,长期持续虐待后,累积导致重伤。童某构成虐待罪,属于“致使被害人重伤”。

解析:

A选项,离婚后同居→家庭成员;虐待致自杀→加重犯。

B选项,长期虐待(虐待罪)+ 另起杀人故意(故意杀人罪)→并罚。

C选项,虐待罪的主观是折磨、痛苦故意,无杀人故意,所以C选项是错误的。

D选项,长期虐待累积重伤→加重犯。

热点案例:

1.上海赵雨蝶虐待、故意伤害案。判决:虐待罪(2 年)+ 故意伤害罪(死缓),数罪并罚

2.江西南昌母亲虐待婴儿案

案情:生母邹某对婴儿灌奶、掌掴、拖拽并拍视频,已刑拘,移送检察院。

考点:生母属家庭成员,长期虐待→虐待罪;虐待婴儿属 “情节恶劣”,可剥夺监护权。

3.福建莆田许金花虐童案

案情:继母许金花长期捆绑、饥饿、殴打 12 岁继女,逼吃泻药等,致其死亡;生父参与网购泻药、漠视虐待。

考点:虐待罪 + 故意杀人罪并罚;生父不作为共犯;虐待致死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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