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处理试卷的四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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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处理试卷的四个环节

      清代乡试试卷处理包括受卷,弥封,誊录和对读四个环节,那么这四个环节是怎么进行的呢?
      考生交卷时,监理坐堂上,监督受卷官收卷,每五十份试卷封号装入箱中。受卷官主要有主要有两个工作:其一,受卷官仔细检查考生的试卷,并核对考生的身份后,发给考生照出签。照出签到底是什么样子呢?晚清浙江举人钟毓龙在《科场回忆录》中说:“缴卷的地方在至公堂,设有收卷处,受卷官收了就会发给照签一支,长约五六尺,是用竹做的,一半染成红色,提调官会在签上亲笔画押黏贴。考生凭着这个到门口缴交龙门委官营弁bian验明后就可以出场”。为防止代考舞弊,照出签上都需要有提调官的画押,以表示照出签是真实的。按照这一规定,如果考生交卷出场,他们每人要扛一根1米5左右的竹棍,到即将走出贡院大门的时候 ,看守要验看这根竹棍,合格者将允许出场,竹棍交给看守。其二,受卷官需要严格检查考生答卷,看是否有违例试卷。如果发现污损试卷,添注涂改超过100字,受卷官将试卷截角,并写明原因。这些考试与誊录所,对读所所挑出的违例者的姓名,籍贯用蓝笔书写,张榜公布于贡院门外,称为“登蓝榜”。登榜者,考生即被取消继续应试的资格。
      受卷官处理完之后,考生试卷交给弥封所。弥封所首先要密封试卷,将考生的姓名,籍贯,年岁,父祖姓名等信息,这一点跟我们现在的试卷密封是基本相同的。除此之外,弥封所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给试卷编号。由于试卷被密封,如果不编号,无法识别考生的试卷,再加上,考生交的试卷是墨笔书写的,因此叫墨卷。墨卷被密封后,需要由专人用红笔誊抄一份,称为朱卷。这样,不但墨卷需要编号,而且需要在朱卷上编上同样的号,否则朱卷和墨卷就有可能会对不上。因此,清廷制定了弥封所的规则是:在区别试卷的字号之后,“书印用红号,登记档案,墨卷必与朱卷相对,头场必与二三场相对,卷号必与薄号相对,不得用模糊旧印,及不全字号。”弥封所的红号用千字文编列。在印红号之前,由监理,知贡举将千字文戳印次序先行搅乱,弥封官随机印号。除此之外,在弥封的时候,还需要检查试卷,如果发现有折角,针眼等,即要严格审查,以防考生与考官通关节舞弊。
      弥封所将墨卷朱卷同时送往誊录所。誊录所是外帘四所中至为关键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将墨卷用朱笔誊录在已经编号等朱卷上,朱卷即是墨卷的副本。由于内帘考官评阅的是朱卷,因此誊录朱卷是阅卷的基本。清廷对誊录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顺治十五年规定:如果誊录潦草,字句差落,轻则责令其重写;如果是重大错误,则戴枷示众。如果属于故意截去文字,挪东移西,则依法治罪。
     为了能清楚地反映墨卷的情况,誊录书手在誊录时,一定要标明墨卷中涂改了多少个字。但誊录书手中还是有人收受贿赂,帮助考生窜改答卷。为保证誊录书手的素质,清代还对誊录书手进行考试。
      试卷誊录之后,交由对读所校对。对读所要严格校对朱卷和墨卷,如果发现有遗漏或誊录有错,则用赭黄笔改正。如果誊录书手擅自修改补充墨卷内容,而对读生又不举报,一经查出,对读生则要受到重罚;如果对读所官员没有查查出对读生的疏漏,一旦被查出,那么对读官也要被处罚,对读生则要被开除。对读生擅自改动朱卷的文字,或朱卷遗漏了墨卷的某些文字,对读生擅自代誊录书手誊写,即使不是有意舞弊,对读生也要承担责任。
      为能明确责任,受卷,弥封,誊录和对读时,承办者都需要在朱卷页面写上自己的名字,籍贯,以便于倒查。完成对读后的朱卷墨卷送给收拾卷的部门-外收掌。外收掌官员接到试卷后,会再次核对朱卷墨卷的红号,确认无误后,将朱卷与墨卷分开,墨卷存放在外收掌,朱卷则分为若干束,分别标号,骑上书写第一束,第二束字样,盖印后送进内帘。送入内帘后,由主考官要求同考官抽签决定自己看第几束,如果抽到第一,那么就看第一束试卷。这样同考官事先并不知道自己会评阅哪些试卷,同考官与试卷都是临时匹配的。
      从受卷,弥封到誊录,对读到各项规定来看,清代科举的试卷处理环节已经非常严密了,这不仅是科举制度公正性的重要保障,而且为试卷的公正评阅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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