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复盘】26法考民法第15天——婚姻家庭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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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复盘】26法考民法第15天——婚姻家庭编(1)

前言:家事法律饱含生活温度,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学习这一部分内容,既要精准理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核心规范,也要深入研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做到条文与司法解释融会贯通。

参考链接: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

彩礼纠纷司法解释


58.【民法·2025·回忆版·多选

甲男与乙女经诉讼离婚,对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诉讼结束后,甲父得知甲男并未要回当初给付的彩礼10万元(甲父支付,支付给了乙母)。甲男表示,乙的母亲每年都给夫妻发红包,数额远超10万元,自己不好意思要求返还彩礼。甲父遂以乙母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父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B.乙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C.甲父有权对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部分申请再审

D.甲父有权对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部分提撤销之诉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彩礼纠纷解释》第4条第1款规定,婚约财产纠纷中,给付彩礼的父母、接受彩礼的父母仅可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与诉讼,不具有单独作为原告起诉的主体资格,甲父单独起诉不符合该规定,并非本案适格原告,A错误,当选同理,乙母作为接受彩礼的一方父母,也不能单独作为本案被告,B错误,当选

甲父并非原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不具备申请再审的主体资格,案外人申请再审需以执行异议为前置程序,甲父直接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C错误,当选

离婚诉讼处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甲父主张的彩礼返还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原离婚判决未直接损害甲父的民事权益,甲父不具备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资格,D错误,当选。

综上,本题应选ABCD项。


59.【民法·2025·回忆版·多选

张某在婚前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张某向王某求婚时承诺,若二人结婚则将王某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此后,二人结婚,张某兑现了上述承诺。婚后3个月,张某发现王某是职业骗婚人,王某此前已经结过6次婚了。于是,张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二人对房屋的分割存在争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人的婚姻关系无效

B.张某可撤销该婚姻

C.张某可撤销将房屋给予王某的行为

D.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属于张某

解析: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仅限于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三种,本案中王某的职业骗婚行为不属于法定无效情形,二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A不当选

《民法典》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可撤销婚姻仅包括胁迫结婚与重大疾病未告知两种情形,王某的骗婚行为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张某无权请求撤销婚姻,B不当选

婚姻家庭编解释(二)

5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王某以结婚为名实施欺诈,使张某基于错误认识将房屋登记至其名下,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5条第3款规定,张某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该房屋给予行为,C当选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5条第2款规定,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且张某无重大过错,法院可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张某是否对王某予以补偿,D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D项。


60.【民法·2025·回忆版·单选

甲、乙婚后时常因感情不和而吵架,甲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认定甲乙的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甲、乙均未达法定婚姻,但是甲、乙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愿意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甲母遂申请撤回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准许其撤诉

B.法院应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法院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甲母没有起诉资格,法院应驳回起诉

解析: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9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10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9条规定,甲母作为未达法定婚龄当事人的近亲属,属于利害关系人,具有提起婚姻无效之诉的主体资格,D不当选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本案中甲母申请撤诉,法院不应准许,而应继续审理并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A不当选,B当选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11条第2款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法院不能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C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61.【民法·2015司法考试·单选

胡某与黄某长期保持同性恋关系,胡某创作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发表。后胡某迫于父母压力娶陈某为妻,结婚时陈某父母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陈某和胡某名下。婚后,胡某收到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10万元。此后,陈某得知胡某在婚前和婚后一直与黄某保持同性恋关系,非常痛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隐瞒同性恋重大事实,导致陈某结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陈某可请求撤销该婚姻

B.陈某受欺诈而登记结婚,导致陈某父母赠与房屋意思表示不真实,陈某父母可撤销赠与

C.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10万元版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与重大疾病未告知,胡某隐瞒同性恋关系不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陈某无权请求撤销婚姻,A不当选

陈某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系对陈某与胡某双方的赠与,胡某未对陈某父母实施欺诈行为,陈某父母无权撤销赠与,B不当选

婚姻家庭编解释(二)

8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陈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陈某与胡某名下,未明确约定仅赠与陈某一方,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该房屋在离婚时可以判决归陈某所有,但是根据各种因素,可能由陈某对胡某进行一定的补偿。因此,该房屋的部分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不当选

胡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小说版税,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D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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