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常识

1. 作者:孟子,名轲,战国,儒家亚圣。
2. 出处:《孟子·告子上》,四书之一。
3. 中心论点:舍生取义。
二、通假字(必考)
1. 辟——避:躲避
2. 辩——辨:辨别
3. 乡——向:从前
4. 得——德:感激;
5与——欤:语气词
三 原文+逐句翻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译文: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译文: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就舍弃鱼选取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译文: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文:如果两者不能同时拥有,就舍弃生命,坚守道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译文:生命是我喜爱的,但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译文: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的灾祸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译文:假使人们想要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凡是能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用呢?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译文:假使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凡是能躲避灾祸的事,什么不做呢?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译文:凭借某种手段就能活命,却有人不用;凭借某种办法能避祸,却有人不做。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译文:因此人们有比生命更珍贵的追求,有比死亡更憎恶的事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不只是贤人有这种本心,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译文: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会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译文:吆喝着给他,过路的人也不接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译文:用脚踩踏后给他,乞丐也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译文:优厚俸禄不分辨礼义就接受,这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译文:为了住宅华美、妻妾侍奉、所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去做。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译文:从前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住宅华美却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译文:从前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妻妾侍奉却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译文:从前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这种做法难道不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固有的羞恶本
四、重点实词
苟得:苟且偷生
患:祸患、灾难
蹴:踩踏
不屑:认为不值得、不肯接受
万钟:优厚的俸禄
加:益处
已:停止
本心:羞恶之心(人固有的善良天性)
五、论证思路
1先用鱼和熊掌设喻类比,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
2再从正反两方面讲道理,论证义重于生;
接着提出人人皆有舍生取义的本心,贤者能坚守不失;
3然后举一箪食、一豆羹的事例,证明普通人也懂礼义;再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俸禄与之对比,批判见利忘义;
4最后总结,告诫人们不可丧失本心。
五、论证方法
比喻论证、类比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
六、理解性默写高频句
1.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 人人有本心: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 嗟来之食: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4. 点明失本心: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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