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政治
一、朝代的更替


分裂时期:东周(春秋战国)、三国、东晋十六国、南北朝、五代十国、辽、宋、夏、金
统一时期:夏、商、西周、秦、汉、西晋、隋、唐、元、明、清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是夏朝,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是秦朝)
结束分裂局面,实现国家统一的王朝:秦朝、西晋、隋、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统一黄河流域(或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前秦(氐族)、北魏(鲜卑族)
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元朝(蒙古族)、清朝(满族)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贵族建立的全国性的统一王朝。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贵族建立的全国性的统一王朝;
西域(新疆)正式归属中央:前60年(西汉)设西域都护;
台湾首次归中央:元朝,设澎湖巡检司;
西藏正式归中央,元朝设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由宣政院直接统辖。
丞相制设于秦朝,废于明朝(明太祖);
科举制设于隋炀帝,废于1905(清末);
君主专制建于秦,废于辛亥革命
二、历史分期与阶段特征
历史分期 | 阶段特征 |
史前时期(距今约170万年—约前2070) | 早期人类与文明的起源 |
夏商周时期(约前2070-前221) | 早期国家与社会变革 |
秦汉(前221-220) |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巩固 |
魏晋南北朝(220-589) | 政权分立与民族交融 |
隋唐(581-907) | 繁荣与开放的时代 |
辽宋夏金元(916-1368) | 民族关系发展和社会变化 (民族政权并立到国家统一;民族交融;经济重心南移) |
明清(1368-1840) |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 |
三、古代政治制度
(一)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
禅让制 | 尧舜禹时期将联盟首领的位子传给贤德之人 |
世袭制 | 禹死后,启继位,从此世袭制代替禅让制,“天下为公”变成了“天下为家”。 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进步,是生产力发展、私有制出现的结果。 |
西周的分封制 (地方) | (1)目的:为稳定周初的政治形势,巩固疆土。(2)依据:血缘关系远近和功劳大小 (3)分封对象:宗亲和功臣等(4)诸侯权力:授予他们管理土地和人民的权力,建立诸侯国;在自己的封地内进行再分封。(5)诸侯义务:向周王进献贡物,服从周王调兵。(6)贵族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7)特点:①周王是最高统治者,天下共主;②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层层分封;③等级森严。 (8)作用:保证了周王朝对地方的控制,稳定政局,扩大统治范围。 消极:地方诸侯具有较大的独立性,易形成割据势力,威胁中央。 (春秋五霸、战国七雄,汉初七国之乱;西晋八王之乱;明初靖难之役)[链接:“齐鲁大地”、“封邦建国”、“燕赵之地”、“封建亲戚,以藩屏周”、“三晋之地”等称谓都来于分封制。] |
(二)中央集权制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
中央 | 地方 | |
战国 (萌芽) | (1)法家代表韩非提出以法治国,树立君主的权威,建立中央集权专制统治。 (2)商鞅变法,确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 |
秦朝 (建立) | 秦朝创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 | |
(1)建立皇帝制度;[皇权至上、皇帝独尊(“朕”“制”“诏”“玺”)、皇位世袭] (2)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分别掌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 | 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朝廷直接任免,中央对地方垂直管理,中央直接管辖,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统一;开创了此后我国历代王朝地方行政的基本模式) | |
西汉 (巩固) | 汉文帝时,开始采用由各地推荐人才的方法,但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汉武帝在位时期,将这种新的选官方法定为制度,这就是“察举制”。察举制是由各郡国每年向朝廷推举有道德、有才能的人,经过考察,授予官职。有时汉武帝还亲自出题考察,如董仲舒就是通过对策而被任用的。通过察举制,西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有杰出才能的人。 | 汉初分封诸侯王,实行郡国并行制,七国之乱,汉景帝平定,收权。P57 (1)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削弱诸侯国;又找各种借口削爵、夺地甚至除国,严厉镇压诸侯王的叛乱 (2)建立刺史制度,(监视地方官吏、豪强及其子弟)。 (3)前60年(汉宣帝)设西域都护,西域正式归属中央政权 |
唐朝 (完善) | 进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明确中央机构的职权及决策程序。(削弱相权,加强了皇权,一定程度上减少决策失误) 完善了科举制 (三省六部制、科举制,隋朝建立) 三省六部制: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 设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管辖西域的天山南北地区 唐玄宗封渤海国首领为渤海郡王,封回纥首领为怀仁可汗,封南诏首领为云南王 唐玄宗时期设置节度使,掌握地方军事、行政等大权。安史之乱以后,发展成为地方割据势力,形成藩镇割据的局面。 |
宋朝 (发展) | 军权:①首先解除禁军高级将领兵权(杯酒释兵权);②宋太祖还控制对军队的调动,使禁军将领有握兵之权而无发兵之权。(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③经常调换军队将领,定期换防,割断将领与土地和地方的联系,使兵不识将,将不专兵。(“更戍法”) | |
采取分化事权的办法,削弱相权。 (1)设相当于副宰相的若干人,与宰相共同议政。 (2)设多重机构,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政大权。 | (1)派文臣担任州县长官 (2)实行三年一换制度,频繁调动州县长官 (3)在各州府设置通判,以分知州权力 (4)取消节度使收税权力,除各州留一部分用作地方和必要支出外,其余一切税收由中央掌控,后来又在地方设置转运使,将地方财政收归中央。 | |
元朝 (进一步发展) | (1)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掌管全国行政,下设六部,分管各项政务。 (2)枢密院负责全国军事事务,调度全国军队 (3)御史台负责监察事务 (4)宣政院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并统辖吐蕃地区行政事务 | 今山东、山西、河北称作“腹里”直接属于中央的中书省。 实行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中央集权,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我国省制的开端,后世沿用,在历史上影响深远。 设置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琉球(今台湾)这是历史上中央政府首次在台湾地区正式建立的行政机构。 设置北庭都元帅府,管理西域的军政事务,加强对西域的管辖; 在西藏设立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由宣政院直接统辖,掌管西藏的军民各项事务。朝廷还在当地设置地方机构,任命官员征收赋税,屯驻军队,实行充他和有效的管理。从此,中央政府对西藏正式行使行政管辖,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
明朝 (强化) | (1)废除丞相制度和中书省,提升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职权,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 (2)为分散兵权,把原来大都督府分为五军都督府,军队调动和武官任命归兵部,皇帝直接掌握军事大权。(3)设立锦衣卫(明太祖朱元璋)、东厂(明成祖)等特务机构。(合称“厂卫”为监视官民) (4)明成祖建立内阁,帮助皇帝批阅文件,处理政务 | (1)取消行中书省,设“三司”; (2)分封诸子为王,驻守各地,监控地方,巩固皇室。 影响:地方和中央各个部门互不统属,互相牵制,各自直接向皇帝负责,使皇权高度集中,君主专制大为加强。 |
清朝(极端强化) | 清初,专门由满州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制约皇权; 康熙时设立南书房(直接为皇帝拟谕旨和处理奏章从而绕开议政王大臣会议; 雍正帝时设立军机处(君主专制达到顶峰);(①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政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②职责:(跪受笔录,上传下达)军政大臣照皇帝旨意拟写成文,经皇帝审阅同意后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区机构去执行。③特点:机构精干、办事效率高、保密性强) 乾隆帝撤销议政王大臣会议。 影响:军机处这一特殊机构便于皇帝独掌朝政,使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一切都要服从皇帝意志,使君主专制进一步强化(达到顶峰) 台湾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西藏设驻藏大臣和噶厦;新疆设伊犁将军 | |
趋势: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直至被废除;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评价: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1)积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能够有效组织人力、物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统一的环境下,有利于各民族交融和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为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后世王朝所沿用,对中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 (2)消极:皇帝专权极易造成暴政,政治腐败,禁锢人们的思想,扼杀民主性、创造性,造成社会恐怖,阻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封建社会后期束缚了社会生产力,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