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典编纂
指立法主体在法的清理和汇编的基础上,将现存同类法或同一部门的法加以研究审查,从统一的原则出发,决定它们的存废,对它们加以修改、补充,最终形成集中、统一和系统的法。是一项重要立法活动,应当由有权的立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其结果是产生新法或法典。
2.国体
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地位
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
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简称人民民主专政。
3.宣告失踪
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后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为了保护其财产以稳定社会关系,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宣告自然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4.数罪并罚
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决宣告前一人所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的,在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对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5.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