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2026年姜堰区中考体育考试顺利进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
管控时间及区域
2026年中考体育考试期间(4月13日至4月16日),对以江苏省姜堰中等专业学校为中心,周边外延500米范围区域实施临时空中管制,禁止未经批准升降“低慢小”航空器。
管控措施
禁飞管制期间,除公务活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申请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禁飞管制区域飞行、放孔明灯、热气球等低空漂浮物和航拍行为。
管控措施
禁飞管制期间,除公务活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申请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禁飞管制区域飞行、放孔明灯、热气球等低空漂浮物和航拍行为。
处置原则
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
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请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2026年4月10日

来源:平安姜堰
审核:马 军
签发:陈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