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复盘】26法考民法第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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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复盘】26法考民法第3天

6.【民法·2021回忆版·多选】

甲、乙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以100万元购买乙的A房屋后,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乙,租期1年,月租金10万元。丙和乙订立保证合同约定:乙对甲负担的合同义务,由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经查,A房屋根本不存在,甲、乙均知情,丙完全不知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名为租赁合同,实为借款合同

B.租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C.借款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

D.借款合同有效,担保合同可撤销

解析:

A房屋根本不存在,甲与乙根据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而租赁合同实质上是借款合同,其本质是甲向乙出借100万元,乙总共向甲返还120万元A当选;

借款合同属于隐藏行为,其不因被隐藏而无效。本题中,该借款合同不存在其他无效事由,因此应当被认定为有效。保证合同系丙因遭受欺诈而订立,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丙有权撤销该保证合同D当选,BC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D选项。

【拓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25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8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59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3.0%5年期以上LPR3.5%即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定上限为12.0%

本案中借款本金为100万元,借期1年,合计偿还120万元,其年利率为20%。这一利率明显违反四倍限制规定,超出部分属于无效的约定,应当调整。

7.【民法·2025回忆版·多选】

20251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A公司负责自境外购买某化工原料的塑料出售给B公司。在A公司运输该批碎料入关时,由于该碎料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废料,该批碎料被焊管扣押且对A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B公司遂起诉A公司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主张返还货款、赔偿损失。诉讼中,A公司提出B公司须赔偿自己的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公司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主张成立

B.B公司要求A公司返还货款的主张成立

C.B公司请求A公司赔偿全部损失的主张成立

D.B公司提起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及司法实践,诉通常分为以下三类:

确认之诉

定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或确认该法律关系的状态(有效、无效、存在、不存在等)。

特点:原告仅要求法院对法律关系进行确认,不要求被告履行具体义务,法院判决仅具有确认效力,无强制执行力。

分类:

积极确认之诉:请求确认法律关系存在(如确认收养关系成立、确认亲子关系存在)。

消极确认之诉:请求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如确认婚姻无效、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

给付之诉

定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特定的给付义务,包括给付金钱、财物或行为。

特点:原告要求被告做什么,法院判决具有执行力,若被告不履行,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分类:

给付金钱:如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医疗费等。

给付财物:如返还借用的物品、交付约定的货物。

给付行为:积极作为消极不作为。

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定义:原告请求法院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

特点:双方对法律关系的存在通常无争议,争议在于是否变更或如何变更,法院判决具有形成力,直接改变法律关系。

典型: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解散公司、增加或减少赡养费数额、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等。

回到题目中,该碎料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废料,合同内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A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合同无效,A公司应当返还货款;又因为两方当事人都对损失发生有过错,因此应当分担损失,B当选,C不当选;

此外,B公司遂起诉A公司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主张返还货款、赔偿损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系确认之诉,主张返还货款、赔偿损失是给付之诉,给付之诉吞并确认之诉,该诉讼属于给付之诉D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选项。

8.【民法·2025回忆版·选】

73.2025117日,王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自李某购入A品牌手提包一个(价格为5000元)。217日,因为手提包被剐蹭,王某将其送至专业维修店修理时,被告知该手提包是假货仅价值数百元。当日,王某联系李某要求退货,李某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手提包是自己以60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得。910日,王某以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基于重大误解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B.王某有权基于受欺诈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C.王某有权基于显失公平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D.王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价款

解析:

《民法典》相关规定

147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48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49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50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51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本题中,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5000元购入A品牌手提包,不想该手提包是赝品,王某误将赝品认为是真品而购入。王某作为表意人,对标的物的性质认识发生严重错误,因过错不知其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李某以60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得手提包,对手提包是赝品不知情,主观不具有欺诈故意;不构成显失公平。

根据民法典第152条第1款第1项,从217日起90日内是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而他在910日才提起诉讼,除斥期间已过,撤销权归于消灭,故ABC均不当选。

王某与李某的买卖合同标的是A品牌手提包”,由于李某交付的手提包是赝品,不合约定,导致王某不能实现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构成根本违约,王某因此享有一般法定解除权,D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选项。

9.【民法·2025回忆版·选】

甲公司、乙公司以及丙房产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丙房产公司将自有A房屋折价200万元过户给甲,房款自丙房产公司从欠付乙公司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同时,乙公司欠付甲公司的190万元的材料费债务也归于消灭。协议达成后,丙房产公司为甲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此后,经清算由于工程量测绘错误,丙房产公司仅欠付乙公司160万元的工程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三方协议》无效

B.甲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D.丙房产公司有权撤销《三方协议》

解析:

《三方协议》的内容是,由于丙公司欠付乙公司工程款,乙公司欠付甲公司材料费,丙公司以房屋折价直接清偿给甲公司,三方对债务结算自主安排,合法有效,A不当选;

善意取得前提是无处分权人处分动产或不动产,丙公司是房屋所有人,不适用善意取得;有处分权人基于有效协议与有效处分权,将房屋过户给甲并完成了登记,甲公司取得房屋所有权,BC不当选;

由于工程量测绘错误,丙房产公司仅欠付乙公司160万元的工程款,而丙误认为自己欠付200万元工程款,是对法律行为的内容产生严重错误认识,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属于重大误解,可基于重大误解产生撤销权,D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选项。

10.【民法·2025回忆版·选】

甲公司系挖宝平台上的电销商家,因其工作人员的疏忽将原价格2万元的冰箱(打折价18888元)设置为1888元。乙在挖宝平台购物时,见到该购物链接后即下单购买冰箱1个且完成支付。关于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B.甲公司可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C.双方未达成合意,该买卖合同不成立

D.乙可以甲公司欺诈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解析:

甲公司的内心真实意思表示是打折价18888元,却错误地表示为了1888元,该错误严重影响交易的进行,构成了重大误解A当选,B不当选;

甲公司作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应当以1888元认定,乙看到甲1888元的要约,完成支付作出了承诺,合同自此成立;甲公司标错价格的行为不属于欺诈,故CD均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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