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体局下发《聊城市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首次把艺术考试纳入中考科目。
一、考试对象
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三在校学生及市外回原籍报考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形式
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以初中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采用“过程性评价和专项测试”的方式进行,过程性评价于每学期末完成,专项测试于初三下学期5月底前完成。
三、考试项目及组织实施
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40分,专项测试60分(音乐、美术各30分)。
(一)过程性评价(40分)
过程性评价由学校按照《聊城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意见》(聊教字〔2017〕37号)有关要求,在每学期末以艺术素质测评的方式,按照素质测评指标(附件1),对学生美术、音乐课程出勤率、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和技能、艺术特长等予以评定,满分100分。过程性评价成绩为每个学生5个学期(初三下学期除外)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按比例折算为40分。
(二)专项测试(60分)
专项测试采用计算机上机测试形式,题型分为选择题、判断题、连线题,考试时间40分钟,满分60分(音乐、美术各30分)。
(三)组织实施与成绩确定
过程性评价由学校每学期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作为限制性条件纳入中考。总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普通高中录取的自主招生(艺术类)、艺术特长生艺术科目成绩必须“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