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网站今天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2026年中考时间为 6月20日、21日,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30日。
试题结构、分值与难度保持稳定。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除特长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外,其他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并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
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精神,守牢教育公平底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增加普通高中学位。各地要科学研判学龄人口变化和外来人口流动趋势,多措并举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鼓励通过新建、转设、整合等途径举办综合高中;通过挖潜扩容、新增建设、改造更新、资源整合等方式,重点增加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2025年基础上,实现普通高中入学率再增两个百分点,满足人民群众“上好高中”的热切期盼。
二、实施同平台统一招生。各地各校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须通过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各地自建的招生录取系统平台须接入省平台的统一操作入口。所有招生类型(包括统筹计划、特定类型、统招生、分配生等)均须在省平台录取,严禁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违规补录等违规招生行为,未通过省平台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严格执行属地招生政策。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捆绑填报多校区”等签约形式,误导家长或变相提前招生。
四、统筹调剂普通高中资源。对普通高中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按照“市县结合”的原则,由所属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在市域范围内跨县(市、区)招生。非本地民办普通高中须经与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一致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列入省平台统筹招生,且不得招收达到当地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五、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及特长招生的统筹管理,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招生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及招生范围。经审核准予开展的项目,必须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及培养方案。录取结束后,须按规定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名单。2026年各地特定类型(含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中外合作办学及其他特殊招生)招生实施细则,在对外公布前,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审核备案。
六、保障随迁子女考试升学。各地要积极完善政策和措施,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原则上以学籍为主。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各地要加强随迁子女考试管理,防止个别学校变相“掐尖”招生,严禁非学籍生、非户籍生的“双非生”报名参加中考,不得录取未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学生。
七、规范招生录取时间。2026年中考时间确定为6月20日、21日,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30日。试题结构、分值与难度保持稳定。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除特长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外,其他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并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八、严肃督查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十个严禁”的工作要求。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学校,要坚决查处问责,一旦查实违规招生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于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潮新闻 记者 郭闻
责任编辑:刘睿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