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孝感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孝感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坚持“应招尽招、应考尽考、愿读尽读”原则。在保持原有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招生工作实际与教育改革需求,今年中考政策重点在志愿设置、录取条件等方面作出五大调整,进一步提升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与公平性,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全力护航考生顺利升学。
1. 提前批志愿精简:进一步简化志愿填报流程,减少考生填报困惑,降低选择难度,同时有效规避录取失误,进一步提升录取效率。
2. 中职志愿优化:取消第二批中职学校批次中的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志愿,2026年不再下达该类招生计划。
3. 学籍管理从严: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录取初中学籍“人籍分离”及违反学籍管理、转学相关规定的考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秩序。
4. 分配生标准统一:孝感高中、华中师范大学孝感中学及各县(市、区)第一中学录取分配生时,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对应招生高中学校的控制分数线。
5. 特长生录取规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学科特长生的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孝感市教育局批准的相关实施方案执行。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202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全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孝感市教育局依据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制定,着力保障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稳定,推进特色高中建设。“3+2”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省教育厅单独下达的指标。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原则。孝感市直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特长生招生范围覆盖全市。
孝感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实施属地招生。
中考报名通过网络平台实施,指定网址:https://gzjd.hubzs.com.cn(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
1、填报志愿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7日8:30至7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志愿填报及修改申请。
2、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须登录省中招平台网上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s://gzjd.hubzs.com.cn。
3、志愿设置:考生志愿分3个批次填报。
(1)提前批: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设2个平行志愿。
(2)第一批: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设6个平行志愿。
(3)第二批:中职学校,设6个平行志愿,含“3+2”学校(专业)、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志愿。
1、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笔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及英语听说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2026年中考计分标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总分780分。音乐、美术科目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其中机考占比50%,实践考试占比50%;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实行机考。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成绩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文化课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如下:

英语听说考试按照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孝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安排于2026年4月11—12日实施。
未参加湖北省地理、生物统一命题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报名参加补考,补考成绩计入该生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已参加湖北省地理、生物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不再重复考试,原有成绩直接计入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省内转入我市且已参加全省统一命题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原参考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
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以下简称“五科”)考试工作,按照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孝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各初中学校须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评价工作,如实填报《孝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并及时向属地招生考试机构移交评价数据。
录取工作由孝感市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通过省中招平台按批次一次性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确认录取后,须及时通知考生到校办理登记报名手续,确保应录尽录。考生须在招生学校规定时限内办理入学录取手续。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条件
(1)报考市级及以上示范高中的考生,其等级呈现科目(“五科”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D等科目不得超过1个。
(2)孝感高中、华中师范大学孝感中学、县(市、区)一中录取分配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对应招生高中学校控制分数线。
(3)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初中学籍“人籍分离” 及违反省、市、县(市、区)学籍管理和转学规定的考生,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及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录取顺序
(1)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将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分区域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后续批次录取。
(2)投档过程中,若考生中考总成绩相同,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孝感高中、华中师范大学孝感中学、县(市、区)一中录取,先完成竞争计划录取,再开展分配计划录取。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原招生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
3、其他规定
(1)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学科特长生录取工作,按照孝感市教育局批准的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考生先被孝感高中、华中师范大学孝感中学、县(市、区)一中录取,后被青少年航空学校、海军航空学校录取为飞行员的,原录取学校相应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3)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录取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征集计划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4)回乡就读考生录取流程:①考生提交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户籍证明、中考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中考所在地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及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②考生须于8月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意向就读高中学校进行初审;学校审核通过后,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孝感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资料汇总后报送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核合格后,招生学校方可为考生办理正式入学手续。孝感市教育考试院受理回乡就读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各地、各学校须严格审核回乡就读考生申报材料,对未达到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户籍不符合要求、学籍信息有误、证明材料不齐全或已被当地学校录取的回乡就读考生,一律不得上报办理录取手续。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
1、“3+2”学校(专业),仅录取参加我市202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3、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录取状态为“自由可投”的应届考生,按征集志愿计划,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4、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我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的,由招生学校凭考生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孝感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5、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非我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6、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非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的,须到考生生源地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一)加分投档项目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2)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公安、司法民警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上述人员因公牺牲、残疾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在职人员。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指消防指挥员和消防战斗员,不包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
加分录取项目中,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二)优先录取项目
符合加分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司法民警子女需要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根据意愿选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习期间,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
本办法由孝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孝感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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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孝感市教育局
http://jyj.xiaog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