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公布,今年泉州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初至5月上旬。
👇 👇 👇
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
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18〕2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20〕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体〔2025〕15号)以及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202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参加泉州市202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回原籍考生)。
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
考试时间
中考体育考试项目测试,采取第三方电子测试服务方式,实现考试测试全面电子化及考场全过程视频监控拍摄记录。
(一)考试时间为4月初至5月上旬,采取多个考点同时进行的方式,由泉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区考点的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特殊天气及游泳项目除外)。
(三)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状况或非人为因素造成考试过程中断的,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
(四)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考试中断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地考试时间段内进行调整安排,考生已考的项目不重考。如在本地考试时间段内无法完成考试的,则需报泉州市教育局,进行全市统筹调整安排。
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及测试细则
(一)考试项目分值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体〔2025〕15号)文件精神,自2026年起,体育中考考试中的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调整为日常检测,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分为必考类、选考类、抽选考类三大类,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抽考改为选考。我市2026年体育中考抽选考类项目已按照工作流程,于2025年11月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并公布。
2026年中招体育考试项目及分值表如下:

(二)评分标准
各项目评分标准按照《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闽教体〔2020〕18号)相关规定执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测试细则
中考体育考试各项目测试细则按照《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体〔2018〕29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场地设置、电子化测试设备类型等条件由各考区进一步细化明确。
计分方法
(一)202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为分数制,总分40分。其中必考类1个项目满分15分,选考类1个项目满分9分,抽选考类2个项目满分16分(每项满分8分)。
(二)根据中招细则计分办法,各个项目百分制得分换算成对应单项的实际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各个考试项目实际得分相加后为最后总分(取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的计算方法为: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三)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考生考完当天所有项目后,应由考生对成绩进行签字确认。
有关免考、缓考等规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免考的说明:“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免测成绩原则上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对我市免考、缓考的申请和计分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免考
1.申请对象: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患有严重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件;近三年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检查报告单。
以上材料由考生据实提供,并注明考生姓名、学籍号等信息。
3.申请程序: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附件3),注明免考原因,报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免考申请表须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务专业人员统一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免考申请汇总表加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4.计分方法:免考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测试成绩按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中退的考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成绩的平均分的8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计算。
(二)缓考
1.申请对象:进入考场前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中考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2.申请材料:
(1)缓考申请表;
(2)临时伤病考生需要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3)女生因生理期申请缓考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考生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4),注明缓考原因,报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缓考申请表须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务专业人员统一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缓考申请汇总表加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在中考体育考试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弃考项目按缺考计0分。如考生突发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确实无法完成考试,可申请缓考。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并经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缓考处理,填写《缓考申请表》,报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准予缓考的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原则上由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当地考点或协调统一集中至就近的后续其他县(市、区)考场参加缓考。
4.计分方法:缓考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测试成绩按照实际测试得分计算。在缓考考试过程中,若考生突发伤病导致无法完成考试的可当场申请免考,经现场监考人员、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经考区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作免考处理,其已考项目成绩按照实际测试得分计算,免考项目成绩按照本年度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不含缺考、免考、中退的考生)该项目平均分的7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研究制定。考生准许免考后,不得再申请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测试,其免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2.在泉州市以外就读的泉州籍考生,如需回原籍参加中招录取,须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招考部门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凡报名后无故缺考考生,考试成绩均以0分计算。
3.中考体育考试属中考考试学科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