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6年韶关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游泳项目
调整后的实施细节,
分值折算、考试规则、
训练指导、政策时效、
场地师资保障、考场适应、
突发情况处置等
家长与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
市教育部门的权威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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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游泳项目标准降低后,与必考项目中的800/1000米跑相比,分值权重是否保持一致?
答:游泳项目标准降低后,与必考项目中的800/1000米跑相比,分值权重提高了,游泳所得分值均按1:1.5折算,得分更容易。
问题二
标准降低后,游泳项目的考试规则(如出发方式、泳姿要求、犯规判定等)是否有同步调整?是否会出台更细化的考场执行细则供家长和学生参考?
答:游泳项目的考试规则没有调整,使用原来的考试细则,不再另行出台。
问题三
针对调整后的游泳评分标准,教育部门是否会为学校提供配套的训练指导建议,或推荐适合初中生的游泳训练方案?
答:结合“游泳教学全覆盖”工作,市教育局已经印发《全市小学游泳教学设计和教案》《韶关市中小学生游泳培训指南》,供中小学生游泳训练参考。
本次游泳标准调整是仅2026年临时执行,还是会作为中长期的中考体育评分依据?
答:根据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公布2026年韶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精神,本次游泳标准针对2026年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考试标准涉及千家万户,按往年惯例一般三年内不会更改。三年后,将根据三年的考试情况,以及韶关市中小学生整体游泳水平,综合评定是否再次调整。
问题五
目前部分学校缺乏游泳教学场地和师资,标准降低后,教育部门是否会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帮助这类学校开展游泳教学,避免学生因场地问题错失选择游泳的机会?
答:根据《韶关市推进中小学“游泳教学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教育部门须为游泳实践教学点配备游泳场馆及救护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或租用固定游泳池、恒温游泳馆,场地有限的学校可建设“立杆式简易游泳池”。2026年始,所有新建学校须将游泳场(馆)纳入建设规划。新建市直学校须配建1座标准游泳场(馆),各县(市、区)新建城区学校因地制宜建设游泳场(馆)。鼓励各镇(街)在镇(街)中心区域规划建设户外游泳池。
问题六
选择游泳的考生,在考前是否会有统一的考场适应机会?
答:韶关市中考体育所有考试项目都不统一安排适应场地。在不影响考场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考生可提前去考场参观。
问题七
若考生在游泳考试中出现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是否有补考或更换必考项目的补救机制?相关申请流程和判定标准是什么?
答:韶关市中考体育所有考试项目,考生在考试前及考试中出现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都能申请缓考。相关申请流程,由考生所在学校向当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缓考考试内容、标准及考试要求不变。
来源:韶关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