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6年以及接下来济南中考招生工作的政策调整以及最新动态。划重点:1、2026年推荐生招生取消,试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高中录取分为指标生、统招生、综合评价、贯通班、艺体特长生以及特色班;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15%,优秀学校可扩大到20%。
2、区县高中继续可向城区学生招生,或许会扩大招生名额;民办高中可适当调整招生范围。
3、取消同分同录,出现同分时,借鉴高考普通类考生同分排序规则,实行“同分排序”录取办法
高考录取规则:平行志愿模式下,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不同类别,按照以下同分排序规则排定位次顺序:一、普通类考生:当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1. 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2. 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最高成绩3. 外语单科成绩4. 首选科目单科成绩5. 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6.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4、集团化办学的普通高中学校,经集团总校申请、市教育局批准后,作为独立校招生。
5、综合评价招生2026年开始执行:招生学校以原推荐生试点学校为主。2027年,具备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自主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试点实施。实施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不再设特色招生项目,其他设特色招生项目的学校按原政策执行。
6、推进初高中贯通培养,实施贯通培养的学校须为市教育局备案的集团化办学学校。
7、艺体特长生考生须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含)方可报考。考生综合成绩由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按一定比例组成,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申请互转的学生须参加转入学校考核,考试成绩应达到转入学校要求。
9、自2029年起,取消国家及山东省有明确规定照顾分值以外的各类优待项目。
一、国家层面的优待项目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优先录取。
公安民警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通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优先录取等优待政策。
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山东省层面的优待项目
军人子女:
除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山东省对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阶段也有相应优待。例如,驻艰苦边远地区、海岛等特殊岗位的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招生中可享受降低分数录取或加分照顾,具体分值根据服役地区和岗位不同有所差异。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或优先录取政策,具体执行标准与现役军人子女类似。
残疾考生:
对听力残疾等特殊考生,允许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其听力测试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确保残疾考生能公平参与考试。
少数民族考生(部分地区):在济南市等部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在中考阶段可享受一定分值的加分照顾(如12分),或在报考特定学校时(如济南回民中学)可降低分数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