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4〕19号)及《集美区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集教[2024]32号)精神,制定我校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简章。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农社区、帝边自然村、七十三军部队子女,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片区内适龄儿童
1.网上信息登记
2024年6月5日-12日、7月7日-8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_ijy)进行网上登记。
2024年6月13日-7月6日期间户籍新迁入我校所属片区的适龄儿童可于2024年7月7日-8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
2.现场报名
2024年7月7日-8日(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无须到现场报名;7月7日-8日新落户的对象须到现场登记),现场登记地址:集美区军民小学。
网上报名界面显示“审核通过”且录取学校为“军民小学”的适龄儿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1日到军民小学注册报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户籍适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报到者,应在7月28日前致电我校提出申请(电话:6262084或6259566),经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报到时间。未申请而逾期要求注册报到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未经同意不报到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到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1.学龄儿童录取通知(“厦门i教育”报名录取页面);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房产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集美区军民小学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