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园洲中心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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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委教组[2024]1号《博罗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就读一年级年龄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适龄少年指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二)户口在惠州市其它县、区(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三)非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须持有博罗县园洲镇有效居住证和参加博罗县社会保险。(四)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1.本镇户籍生指2024年7月8日前入户园洲镇的适龄儿童,各公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学区招生。2.孩子户口不在园洲镇,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园洲镇2024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实施方案》实行。1.园洲中心小学学区范围:上南村和学佬小组,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东至上南村、学佬小组与禾山村交界。包括以下小区:君悦湾、御景半岛、上南公寓、盛园华府、假日名城、御园别墅、东江华庭、润福一号、富龙花园、名巨新城、园宾花园、信鸿广场、信鸿花园、名远幸福里。招收对象:(1)上南村及学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2.园洲第二中心小学学区范围:刘屋村,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西至桥北路为界。包括以下小区:淦稳大厦、华悦名苑、浅水湾、东洲花园、中心花园、华龙中心城、凯雅名苑、刘屋公寓、城市星座(广场花园)、春语城(世纪名苑)、星汇绿洲、园宾花园。招收对象:(1)刘屋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在本学区居住的下南陈屋户籍生在蓓蕾小学就读)。3.园洲阵村小学学区范围:阵村村,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北至阵村村与沙头村交界,水电路以东至丰平大道。包括以下小区:御景豪庭、水岸香洲、园洲花园。招收对象:(1)阵村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4.园洲梁契权小学学区范围:高头村、江头村、白耀前村分别服务人口区域,以桥北路为界向西向至本学区服务区域止。包括以下小区:汇园国际、正黄金色云庭。招收对象:1.高头村、江头村、白耀前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5.其他公办小学和分校点学区范围:以学校及教学点服务人口区域为范围。其中,园洲禾山小学包括小区:欣旺达新能源产业基地, 园洲田头小学包括小区:欣旺达新能源产业基地,碧桂园、博业花园、保利-堂悦花园。招收对象:(1)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生网上报名(时间:6日6-11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惠上学”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入读学校应为学区所属学校。以下情况不能网上办理,请申请人于7月10—11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房产及住房证明资料等)到申请学校现场办理,现场报名成功后,由申请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1)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2)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它特殊情况。办理入学注册时须向入读学校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本村园洲户籍学生。提供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证。(2)本学区居住的居民园洲户籍学生。提供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提供在本学区居住的产权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无房产证可提供国土证、报建证明等有效证明。 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应持有博罗县园洲镇有效居住证和购买博罗县社会保险。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凡符合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1所居住地所在的公办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未能录取,将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所申请的学校必须是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居住地”的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二)“申请人”持有居住地址在博罗县园洲镇的广东省居住证。(三)“申请人”在博罗县园洲镇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四)“申请人”名下的合法有效租房合同(须于5月31日前在住建部门备案),在博罗县园洲镇租住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人”须购买博罗县社保。(一)线上报名及学校初审:7月1日至6日,“申请人”通过“惠上学”(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网上报名,进入“2024年博罗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积分申请,各学校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特征码,申请人可凭该码查询积分分数及录取结果。(二)公布积分入学学位:7月12日-13日,户籍生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县教育局统一公布参与积分入学学校及积分入学学位分布计划数,各辖区学校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公布。(三)核实积分资格。7月14日-15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须提供材料见《2024年博罗县申请积分入读积分指标及分值表》。1.申请人如不能网上申办的,请于7月14日-15日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由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2.“申报资格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供符合申报资格佐证材料后方可申请;“积分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积分分值,申请人应根据表中“计分要求”,提供有效积分佐证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无需提供)。学校初审时,由学校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后,现场计算有关特殊项目得分并录入系统(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除外),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学校审核小组成员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申报信息),由家长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 (四)职能部门核实材料。7月16日-31日,由县教育主管部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最后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情况在申报系统计算总积分。 (五)公布积分审核结果。8月1日-6日申请人可向申请学校或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六)录取名单公示。县教育局、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请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通过系统反馈给家长。(七)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8月12日-13日,申请人持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和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一)“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二)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居住地”所属镇内1所学区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如不按要求申报,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二)所有申请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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