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寒窗终不负,一生韶华亦可期。2024年中考和高考将如约而至,考生多年的努力与坚持,都将在6月绽放出明艳的花朵。为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和休息环境、使考生保持良好的备考心态,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更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事宜通告如下:
一、集中管理时间:
2024年6月7日——8日
2024年6月25日——28日
二、集中管理内容:
(一)凡在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和工业企业,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活动(抢修、抢险施工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二)暂停开业庆典活动,严禁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燃放鞭炮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三)严禁所有沿街商铺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扔乱丢垃圾,严格按照“门前五包”要求规范经营;
(四)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等扰乱考点秩序管理的行为;
(五)城区内所有夜市摊点、烧烤店经营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六)建议广大市民进行娱乐健身等活动时,请自觉远离居民区、校园、高考和中考考点,避免使用音响等高音设备;
(七)严禁驶入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遗撒滴漏、私拉乱倒,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建筑垃圾处置规定,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实行渣土禁运;
(八)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噪声污染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九)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举报电话:0482-8220110。
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