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梁子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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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梁子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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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根据《2024年阿荣旗“幼升小”招生报名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原则

(ー)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严控班额”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非阿荣旗户籍来我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本旗外的户口,随务工父母到红花梁子内共同居住,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使其享受接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上级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

二、招生对象

户口所在地为原红花梁子所辖8个村(向阳峪镇红荣村、两方六村、桦树沟村、关家沟村、孤山屯村、太平沟村、椅子山村、松塔沟村)和社区,或监护人在红花梁子内有合法稳定房产的,或来红花梁子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起始年级基本消除大班额。

一年级招生计划:2个班、55人。

、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次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登记地址与房屋产权登记地址是同一地址的(即“两证合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贷款合同和还款流水等材料原件。

(二)第二批次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1.适龄儿童或监护人有原红花梁子所辖村和社区内房产(2023年1月1日前取得的),但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还需要提供学生父母结婚证、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证明关联性,下同)和房产证原件(2023年1月1日前取得)或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水、电、物业费发票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字)、贷款合同和还款流水等材料原件。

2.正在办理房产证,提供住建局备案网签合同的:房产必须具备实际居住条件且实际居住,必须提供交款收据、个人缴纳房产契税税票或个人完税证明等原件、水电物业费发票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商品房可做为入学申请依据,但房产手续必须齐全且入住半年以上(商场内商铺、车库不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3.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无原红花梁子所辖村和社区内房产,但2023年9月1日以前户籍迁入原红花梁子所辖村和社区内的: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

4.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无原红花梁子所辖村和社区内房产,但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红花梁子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提供户口本、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缴费发票、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居住证原件等材料。

(三)第三批次

1.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无原红花梁子所辖村和社区内房产,但监护人2023年9月1日以前在原红花梁子所辖村和社区内注册并实际经营个体工商企业的: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非阿荣旗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五、招生程序

(一)准备阶段

加强宣传,解读报名相关政策,解答群众问题,公布咨询电话(63日-614日)。咨询电话:15847743510

(二)材料收集阶段

617日-71日幼儿园收取符合2023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材料并初审整理归类登记备案。学校设立入学申请登记核查办公室,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教导处)进行入学登记。(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批次招生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学生监护人不得重复登记,经核实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其划片招生资格

(三)报名材料审核阶段

1.初审:符合入学资格学生材料审核时间为91日审核地点教导处登记人员审验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登记表》,审核人及校长共同签字确认,各种入学证明材料每人一袋装好留存。

2.复审:报教育局对学校新生入学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学材料档案。

3.编班: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单后,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师、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编班委员会,及时做好编班工作。做到学生随机电脑编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随机抽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班额控制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要有现场视频录像和照片留存备查。

4.报到注册(由学校公布公示):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红花梁子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学区划定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

(三)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中小学电子学籍实行“籍随人走”的管理规定,每一名学生都要人籍合一,禁止各中小学为非本学校学生挂学籍和接受人籍分离学生借读现象。人籍分离的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分招”政策。

(四)严明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不准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进行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不准擅自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准在入学申请材料审核时徇私舞弊;不准拒收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凡因工作不实不细,遇事消极推诿,矛盾上交导致群体上访等不良后果,或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同时追究涉事学校校长和相关人的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0470-4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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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景东

一审:纪凤莲

终审:侯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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