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全县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秩序,确保我县高考、中考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控制时间:6月1日-6月18日,白天12:00至14:30,晚上20:00至次日早晨8:00。
二、住宅区附近各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木器加工、金属切割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控制时间内生产施工。
三、高考、中考考试期间(高考6月7日---6月9日、中考6月16日---6月18日),城区歌舞厅、网吧、游戏城、棋牌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商业庆典、广场健身、商品推销等活动一律不得使用扩音设备,考场四周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必须全天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四、城乡各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文化广场以及道路沿线的所有单位、个人,在环境噪声管制时间和范围内,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设备。禁止使用伴唱机、音响或乐器进行露天广场舞活动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居民住宅楼周边群众自乐班全部停止活动。
五、在噪声污染排放控制时间内,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国网金塔供电公司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实行24小时全方位现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通告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现场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并依法从重处罚。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投诉电话: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4422785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110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4421379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421298
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4420571
国网金塔供电公司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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