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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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及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近期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高考:2024年6月6日20:00至2024年6月9日18:00;2.中考:2024年6月20日20:00至2024年6月24日18:00。1.高考严禁范围:县教育局、县民族中学、县第二高级中学考点以及考生住宿酒店方圆500米内。2.中考严禁范围:县教育局、县第四中学、县第五中学、思源实验学校、县实验中学、县中等职业学校、县第三高级中学、洪渡完全中学。(二)在高考、中考期间内文化娱乐场所制造噪声污染。(三)在高考、中考期间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装修等事项。(四)在高考、中考期间内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五)在高考、中考期间内占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商业营销和从事建设(装潢)施工作业。(六)在高考、中考期间内禁止机动车辆鸣笛产生噪声污染。(七)在距考点500米范围内,严禁停止任何车辆(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特殊车辆以外)阻碍考点车辆、人员正常通行。在高考、中考期间,县供电局、县供排水公司负责供电、供水保障。在高考、中考期间,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警大队等县直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确保我县2024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举报电话:0856-8221547
▌来源: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
主 编:陈云龙
副主编:李建阳
审 核:田景海 杨莉飞
编 辑:杜 雄 陈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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