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钱塘小学校2024年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以及道外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哈尔滨市钱塘小学校招生公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4.招收无学区内户籍、无住宅产权,租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
二
招生方式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具体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在网站上有详细说明。
报名平台下载方式:在手机微信中搜索“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重要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三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6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2.核验报名信息。6月17日—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3.确认录取结果。7月19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4.超过规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6月14日)之后报名的适龄儿童,由道外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四
招生范围
大兴派出所1-17委、集体户口(钱塘小区、大观园小区、北七小区、江滨小区、搪瓷小区);大兴派出所20—22委、29委(江畔方元小区、丽兹江畔小区、竹林小区、东兴小区)。【南起友谊东路,西起景阳街、北头道街,东至北十八道街,北到江畔路合围区域】
五
报名时需要准备的
证件及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报名儿童近期一寸蓝色背景照片(网站上传用)、房产证等有关证件。
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 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校学区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六
报名须知
1.关于在外区报名民办校问题。根据《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适龄儿童一经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对口学校入学资格。道外区居住的适龄儿童,跨区报名民办小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关于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问题。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3.关于适龄儿童暂缓入学问题。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延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道外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道外区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树仁学校)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
七
招生咨询
电话
学校招生负责人电话:13030066055 13946123323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人员电话:13159856216
钱塘小学校报名咨询群二维码
温馨提示
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请与学校及时联系,学校会给予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