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平湖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平招办〔2024〕2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特制定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平湖经开实验小学2024学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按行政区域招生。学校严格按平湖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和钟埭街道行政区域我校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二)严格按学位招生。严格执行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2024学年我校一年级招生班级数为7班,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
(三)严格按入学条件招生。新居民随迁子女严格实行“证卡”登记制度和“积分入学”录取原则。
(四)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学校不进行任何与招生有关的笔试和面试,并实施均衡分班。
我校招生范围和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钟埭街道区域(城区统筹招生类学校招生范围除外)、以及部分当湖街道区域(当湖街道委托钟埭街道代为管理区域)的适龄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对已读过一年级并注册学籍的学生,我校不予受理,若隐瞒事实的,一经查实,退回原籍。
【温馨提示】自2025年起,世外经开小学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并组织实行划区域招生办法。
(一)钟埭街道户籍新生
户口在钟埭街道和部分当湖街道区域(当湖街道委托钟埭街道代为管理区域)的新生,凭户口簿等材料在网上报名登记。
(二)户籍在平湖市域但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新生
新生父(母)须持有本校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且父母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产权份额必须达到100%。
(三)父母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但子女户籍在招生范围外的新生
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新生户口簿,以及能证明父子(母子)关系的出生证等其他相关材料。
(四)新居民随迁子女申请借读报名入学条件
新居民随迁子女的父母须持有钟埭街道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父母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以上,且剩余产权份额须是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且父(母)须持有钟埭街道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和2024年“浙里新市民”积分凭证。
【温馨提示】我校户籍生源较多,历年来凭新居民积分录取的学生不多,所以请新居民积分在100分以下的,务必选择钟埭街道其他学校报名登记。积分100分以上选择申报我校的,最后也要在还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根据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政府优抚政策新生
1.各类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成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华人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父(母)属于现役军人、当年度转业军官、士官的新生。符合以上条件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于6月16日8:30~15:30,到世外经开小学现场验证登记。
2.平湖经济开发区引进的创新型人才和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子女、招商引资企业主要投资者的子女、规上企业或重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子女,于6月8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开发区企业管理科登记。开发区相关部门核实材料后,由开发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空余学位数量及此类新生入学条件决定录取名单。
(一)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今年招生报名登记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6月5~8日,新生家长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登录到“平湖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报名系统”,选择“世外经开小学”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并且在6月16日(星期日)按照新生所属类别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现场验证。
(二)6月8日为报名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因网络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申请登记信息的,于6月16日8:30~15:30根据新生所属类别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登记并完成验证。
(三)关于到我校进行现场验证的材料要求
所有报名新生都必须在6月16日8:30~15:30到我校完成现场验证,请根据新生所属类别,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现场验证:
1.钟埭街道户籍新生请携带: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
2.政府优抚政策新生,请携带: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②符合政府优抚政策的证明材料。
3.户籍在平湖市但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新生,请携带: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②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房产证材料。
4.父母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但子女户籍在招生范围外的新生,请携带:①父母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新生户口簿;②能证明父子(母子)关系的出生证等其他相关材料。
5.非平湖籍新居民随迁子女借读生,请携带:
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②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房产证材料;③父(母)持有钟埭街道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和2024年“浙里新市民”积分凭证。
注意:家长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退回原籍,并将有关虚假证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所有报名信息登记所用证件办理时间均要求在2024年6月5日前。
根据新生相关条件,我校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新生:
(一)先录取具有本校招生范围户籍的新生(如学位不够,按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二)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录取符合条件的部分政府优抚政策新生;
(三)录取符合城区统筹招生类学校报名条件但未被该类学校录取的教育局统筹分流新生(有房无户的按照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四)录取户籍在平湖市但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新生(如学位不够,按新生父母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五)录取父母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但子女户籍在平湖市外的新生;
(六)最后在还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根据证卡制度和“按位招生、积分入学”原则,按照新居民随迁子女父(母)的积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如积分并列,再看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直到学位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钟埭街道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钟埭街道分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学校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亚军老师兼任,咨询电话:85633620、85633599。
(二)加强宣传。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学校将制订的招生实施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在校门口张贴布告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印发至各学区幼儿园。
(三)严肃纪律。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工程,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学校坚决贯彻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招生报名登记一律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学校设置招生工作投诉监督电话:85633617。
(四)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平湖经开实验小学
2024年5月22日
编辑|张 辰
审核|王亚军
监制|胡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