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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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教〔2024〕12号关于印发《2024年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为了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每个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受教育权利,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来太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免费公办学校学位。现将2024年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小学入学工作通告如下: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足年龄或已注册过一年级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确认。1.具有新湖常住户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含集体户口)。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湖有合法固定住所(含住宅房屋购房合同已通过网签流程)的非太仓户籍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湖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新湖户籍适龄儿童(含集体户口)。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新湖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4.依据《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新市民子女。5.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域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招生工作分非积分入学和积分入学两个类型进行。先进行符合非积分入学条件的新生入学,再根据剩余学位有序做好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生入学。1.入学条件:即符合招生对象中的第1、2、3条之一。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湖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含住宅购房合同已通过网签流程);(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新湖户籍(含集体户口)。
在规定时间内进入“2024年太仓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具体方法届时将通过“太仓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学校公众号将同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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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确判断、选择有条件入学的学校并按时填报真实信息(2)监护人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可信、图片清晰可见,如因材料虚假、图片模糊不清耽误学生入学,后果自负。①通过验审。直接录取,无需到校现场验审。根据系统推送的通知时间,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②未通过验审。填报错误或不符合要求,会退回申请,需及时修改登记信息再次提交,等待学校再次审核。③验审存疑。因存在非系统带出信息,手工上传材料,或人员关联信息存疑等问题,需到校现场验审。 对于以上三类初审结果,学校均于6月5日前发送初审结果通知,请密切留意信息采集系统中推送的信息,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时间:6月10日(本地户籍)、11日(非本地户籍),请以系统发送的验审时间来校,不用提早到校排队。验审材料: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具体看网上信息采集平台通知所带的材料。网上采集确有困难的家长,经审核后符合非积分入学条件的,给予现场线上补录,并验审。验审通过即发送录取短信通知。(发到网上信息采集平台上)前期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监护人,请按如下时间节点配合做好入学相关工作。1.取消入学积分申请:5月31日前(含5月31日),申请人取得住宅类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含购房合同已经通过网签),应及时取消积分申请,直接参加非积分入学登记,具体见上面的“㈠非积分入学”办法执行。2.积分入学确认积分签字:6月1日前,申请人可通过太e办、太融e签字确认积分分值。6月1日前未按照相关要求确认或者提出复核申请的,系统将按照相关部门的打分情况自动汇总积分分值。3.调整申报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学校空余学位数,申请人可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数,在 7月1日24点前在积分入学申报系统中调整选定的学校。
4.积分入学对象公示:7月5日前,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将符合积分入学的对象进行公示。
5.领取入学准入卡:7月20日前,符合积分入学的对象,通过太e办、太融e的积分入学平台领取入学准入卡。6.统筹调剂:7月25日前,市教育局对于参加积分入学申请而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根据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7.因积分低,未能进入统筹调剂范畴的学生可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或民办学校就读。8.已列入我校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新市民子女,按规定时间,凭准入卡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1.到校现场验审、咨询问答等,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进入校园,车子一律停在校门外。现场验审只限1名监护人前来验证,不需要带孩子到现场。2.坚持诚信报名,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材料网上登记、现场验证。一经查实材料造假,一律取消其本校的入学资格,造成后果自行负责。3.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插班生登记,平台将于6月份在“太e办”上线,插班审核结果请于8月25日~30日在登记平台查询。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扫一扫右下侧二维码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招生资讯。咨询电话:53416312 张老师 53410226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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