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和《宁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城区环境噪声进行有效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禁噪”时间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6日止,分为噪声严控期和噪声禁止期两个时间段。其中,噪声严控期为6月1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3日;噪声禁止期为高考、中考考试期间。
(一)噪声严控期间每日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噪声禁止期间,考点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一律禁止施工作业(应急抢修抢险除外)。
(二)广场、公园、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健身活动(广场舞),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工地、工厂企业、商场、酒店及个人使用高分贝噪声的各种机(器)械、音响设备或燃放鞭炮;禁止在考点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和叫卖经营。
(三)噪声严控和噪声禁止期间,广场舞负责人应自觉在6月6日至6月9日、6月13日至6月16日停止健身活动。
(四)家庭使用家用音箱、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建筑物内装修活动,噪声严控期间,禁止建筑物内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活动。
(七)禁止工业企业、文化娱乐场所超标排放噪声。
(八)6月8日下午2:30-3:30;6月16日上午8:00-9:00为高考、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禁止宁国中学考点及周边噪音,对临近考点学校周边路段定时实行交通管制,禁止各种车辆在城区街道使用高音喇叭。
二、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宁国中学考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协助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禁噪”监督管理工作。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
市民朋友可以拨打以下投诉电话投诉:市公安局110、市城市管理局0563-4033848、市生态环境分局0563-4017430。
宁国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