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小学、初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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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小学、初中招生→ 第1张
青山区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小学、初中招生→ 第2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山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青山区户籍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办学成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加强招生监督、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及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适度调整划片范围。
(五)坚持招生入学服务“一网通办”的原则。招生入学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优待对象

在青山区居住或具有青山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
(一)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等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二)为青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青山区具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三)支持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对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四)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

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各街坊学生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1. 小学:具有青山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 初中:青山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另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均可在青山区所属中小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
根据青山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电脑派位、划片与派位相结合等办法招生。
1. 首先招收本区户籍学片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地址一致,并在户籍登记地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户籍在2021年8月31日前迁入)的学生。其次,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其户籍、实际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 青山区第一中学采取划片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在完成按片划分招生的基础上,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据学生意愿,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完成。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青山区第一中学电脑派位。具有青山区户籍、房产证且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需回户籍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其他情况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 朝阳路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三星小学由学校组织招生,并将招收学生名单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将青山区复兴中学(坐落于恒大学府小区东侧)、三星小学纳入青山区第一中学教育集团,与已纳入集团的包二十一中、包五中、朝阳路小学分校区划片招生。
(三)报名程序
1. 小学报名
2024年,青山区小学入学继续统一实行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采集时间为5月31日—6月14日。届时符合条件的适龄入学者(青山区户籍及持有青山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青山区户籍)的家长通过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青山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图片;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bm.btjy.net/btqs),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划定的学校或指定审核地点报名登记。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报名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1)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6月17日—6月19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报名须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学校对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初审后,于6月26日—7月4日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证件材料和入学情况记录表到教育局复审(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预报名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于6月24日—6月25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入学者,按“报名通知单”上的日期,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以及下列“三证”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预报名。
居住证: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入学儿童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入学者页)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
按照随迁适龄子女实际居住地所处的区域,划定如下审核地点,该地点不作为录取依据。
中南区域: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审核地点: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
东南区域:建设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包三十六中(小学部)。
西南区域:钢铁大街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富强路小学。
东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审核地点:青山路第五小学。
西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兵工路以南,审核地点:先锋道小学。
朝阳路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三星小学服务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对应的学校进行审核。
(3)8月26日以后公布新生入学分配结果。届时家长登录(http://bm.btjy.net/btqs),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结果。
2. 初中报名
2024年,青山区小学升初中报名统一实行网上信息采集。青山区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通过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5月31日—6月6日完成信息采集。届时请学生家长通过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青山区义务教育初中入学报名服务平台”图片;也可输入网址(http://bm.btjy.net/btqs),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审核地点报名登记。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报名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1)青山区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学校要求将“信息采集表”、学生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交到学校报名登记,各学校携带准备好的“简明登记表”及学生户口簿、房产证、“信息采集表”(一生一袋,贴考号、姓名标签)等表册和证件,到区教育局审核。具体安排另见“2024年青山区小学升初中报名材料审核安排表”。
(2)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1日—6月14日携带“信息采集表”和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小学毕业学校证明,按照“信息采集表”中规定的具体时间到青山区教育局审核报名。
(3)非青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11日—6月14日携带“信息采集表”和居住证(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入学者)、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小学毕业学校证明,按照“信息采集表”中规定的具体时间到青山区教育局审核报名。
(4)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青山区第一中学电脑派位,需在信息采集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青山区第一中学电脑派位。
(5)体育特长生招生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6)初中招生录取结果可于8月26日以后,登录(http://bm.btjy.net/btqs)进行查询。
3.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4. 享受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
须提供相关文件、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非青山区户籍提供)、出生证、父母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28日—5月31日到区教育局审核,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四)民办学校招生
青山区属地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纳入青山区统一管理,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的网上预报名,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凡经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招生。招生后公开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有关规定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1. 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
2. 户口簿和房产证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
3. 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非入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
4. 房产性质为商业公寓楼和商铺等非住宅以及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除外)。
5. 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双胞胎及离异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6. 非青山区户籍在青山区就读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二)包头市昆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的适龄入学者,不享受青山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三)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四)凡是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假证件以及入户调查过程中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五)迁入本区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临时变更的户籍、房产证不予重新认定。

其他事宜

(一)具有青山区户籍,又有新住房手续且已入住,但户籍尚未迁入新住址,需家长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外来务工人员在青山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的,其子女入学仍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
(三)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必须随父母户籍,如不跟随父母户籍,应回父母户籍所在范围学校入学。
(四)具有青山区户籍的拆迁户子女,不能在原住地入学者,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以及社区出具的证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过“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和“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教育部颁发的“十个严禁”。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区教育局不得接受除优待对象之外的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的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筹安排。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教育局规定的上限要求。
(三)加强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八、未尽事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72-3106118

0472-3106120

0472-3106185

附  件

附件1:2024年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划片招生范围

附件2: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来源:区教育局

编   辑:刘正阳

责   编:王雨婷

审   核:池紫薇

终   审:孙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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