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宜昌的小伙伴们
注意啦
继夷陵区、猇亭区、西陵区发布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指南后
远安县也发布了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具体招生入学安排
一起看看吧
远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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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招生要求。
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本人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基本依据,按照县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到规定学校入学。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服务区以外的学生。坚持班额控制,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坚持应入尽入,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不少”。学校不得拒收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学生入学(鸣凤城区学校因学位不足进行调剂的除外)。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学生视情况妥善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新修订的《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2022﹞472号)相关规定给予优待。
(二)鸣凤城区小学、初中招生。
6月28日前,按照《鸣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县教育局教育股组织对鸣凤城区幼儿园和小学毕业生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各乡镇学生符合到鸣凤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教育股安排时间进行集中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育局根据审核的学生信息,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将学生划分到对应学校,教育股将新生名单下发到学校。7月2日前,学校按名册发放《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乡镇小学招生。
6月28日前,各乡镇(鸣凤城区以外乡镇)小学按照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对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造具年满6周岁应入学儿童名册。7月2日前,学校按名册发放《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其他情况招生。
学生因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址及务工地址变动等需到县内非服务区的其他乡镇学校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下同)到乡镇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乡镇学校进行审核(学校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学校留存,下同),符合条件的,学校发放《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其他符合鸣凤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由监护人到县教育局教育股提交相关资料,按照《鸣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附件1)办理。
(五)补录。
入学通知书发放后,由县外回远安县学校就读的,于7月10-15日、8月10-15日(工作日),进行集中补录。其中:到乡镇学校就读的,由监护人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对应的乡镇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乡镇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发放《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鸣凤城区学校就读的,按照《鸣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附件1),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提出申请,教育股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根据划片招生范围,对应到相应学校(若学校无空余学位,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填写《远安县2024年转入鸣凤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义务教育)》(附件3),并将名单发放到相应学校,学生持教育股审核盖章的《远安县2024年转入鸣凤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义务教育)》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六)入学登记。
7月4日-5日,各小学、初中新生(含乡镇学校)由家长持《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或教育局审核盖章的《远安县2024年转入鸣凤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义务教育)》,到所对应的小学或初中学校进行入学登记。9月1日,秋季学期开学报名。9月10日前,各学校按要求完成学生注册工作。鸣凤城区各学校对照教育局下发的新生名单、乡镇各学校对照摸底登记名册逐一进行比对,对本校招生范围内新生未按时报名入学的,通过电话、家访等形式了解并核实入学情况,对辍学或疑似失学辍学的立即启动控辍保学程序,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报告,并组织开展家访,做好劝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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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中学校
远安外校:北门村;凤山社区;嫘祖社区;航天社区;东庄坪社区;栖凤社区大桥路以北区域;解放社区东门路-仓院巷-凤德路以北区域;鸣凤社区友谊巷以北区域;三江集团;旧县镇;嫘祖镇。
鸣凤中学:汪家村;南门村;双利村;双泉村;花园村;安泰社区;栖凤社区大桥路以南区域;解放社区东门路-仓院巷-凤德路以南区域;鸣凤社区友谊巷以南区域;茅坪场镇;花林寺镇;洋坪镇;河口乡。
(二)鸣凤城区小学
实验小学:凤山社区;嫘祖社区;航天社区航天路以西区域;栖凤社区大桥路以北区域;北门村;旧县镇安鹿村、红岩村、鹿苑村范围内走读生。
鸣凤小学:东庄坪社区;鸣凤社区凤仪路以北区域;航天社区航天路以东区域;解放社区东门路-仓院巷-凤德路以北区域;鸣凤大道以东、南门村凤仪路以北区域。
栖凤小学:栖凤社区大桥路以南区域;解放社区东门路-仓院巷-凤德路以南区域;鸣凤大道以西、南门村凤仪路以北区域;三江集团。
振华小学:安泰社区;汪家村;鸣凤社区凤仪路以南区域;南门村凤仪路以南区域;双利村;双泉村;花园村;茅坪场镇花台村、银子村、两河村;旧县镇安鹿村、红岩村、鹿苑村范围内住读生;旧县镇龙泉村、杜家村、北沟村、石桥坪村、柏家村。
(三)乡镇小学
1.花林寺镇
花林寺小学:花林寺镇辖区。
2.茅坪场镇
茅坪场小学:茅坪场镇茅坪场居委会、何家湾村、茅坪场村、九龙村、福河村、铁炉湾村、八角村、瓦仓村、老观村、小秦村、龙河村、长荣村、白云村、晓坪村。
3.旧县镇
旧县小学:旧县镇旧县居委会、旧县村、董家村、洪家村、七里村、徐家庄村、观东村、观西村。
4.洋坪镇
洋坪小学:洋坪镇洋坪居委会、洋坪村、三板村、芦溪湾村、任家岗村、郑家冲村、陈家湾村、蔡家湾村、芭芒店村、九里岗村。
双路小学:洋坪镇双路村、徐家棚村、凤凰村、万家嘴村、左家坪村、蔡家沟村、余家畈村、金竹园村、彭家沟村。
老君小学:洋坪镇老君村、百井村、马渡河村、南襄村。
5.河口乡
河口小学:河口乡辖区。
6.嫘祖镇
嫘祖小学:嫘祖镇辖区。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远安县泽辉实验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可在总计划内分设本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4年校外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23年校外实际招生比例)。
(二)规范招生录取程序。
6月30日前,意愿报名就读远安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携带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到学校报名登记。
7月3日前,民办学校确定录取名单。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符合民办学校直升计划的学生不得参与电脑派位。录取过程邀请家长代表等参与,并由学校全程录像备查。录取结果报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由学校发布。若出现民办学校招生缺额,按程序另行组织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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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
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政策后
你是不是还想知道
鸣凤城区招生办法呢
一起看看吧
远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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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鸣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远安县外国语学校、鸣凤镇初级中学
小学:实验小学、鸣凤镇中心小学、栖凤小学、振华小学
二、招生对象
鸣凤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无自购房或自建房, 但学生户籍在鸣凤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有自购房或自建房。
第三类:不符合第一、二类,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2024年3月1日之前注册营业执照),经教育局核查确认,在鸣凤城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住所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第四类:学生户籍在远安县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无自购房或自建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远安县鸣凤城区务工或正式居住(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
第五类:户籍在远安县其它乡镇(鸣凤镇以外)的小学生,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务工或在鸣凤城区有固定住所(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在鸣凤城区小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转入。
三、入学安排
符合条件新生,按鸣凤城区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一)符合第一类条件,按户籍所在地对应片区学校入学;
(二)符合第二类条件,按房产证所在地址对应片区学校入学;
(三)符合第三类条件,按照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营业执照所在地址对应片区入学,若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由县教育局根据鸣凤城区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其它学校入学。
(四)符合第四、五类条件,由县教育局根据鸣凤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学校入学。
四、招生程序
(一)鸣凤镇城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由县教育局在6月28日前,组织进行入学信息审查,按照相应类别,根据户籍、房产证等条件和学校招生片区对应到相应学校,将新生名册发放到相应学校,由学校按新生名册发放《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远安县乡镇(鸣凤镇以外)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符合鸣凤城区学校划片招生条件的,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交资料进行审核。教育局按照相应类别,根据户籍、房产证等条件和学校招生片区对应到相应学校,将新生名册发放到相应学校,由学校按新生名册发放《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远安县外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申请到远安县鸣凤城区就读的,必须满足鸣凤城区学校划片招生条件,于7月10-15日、8月10-15日(工作日),由监护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提出入学申请。教育股审核资料后,根据划片招生范围,按照入学安排办法对应到相应学校(若学校无空余学位,根据其它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填写《远安县转入鸣凤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义务教育)》,将名单发放到相应学校,学生持教育股审核盖章的《远安县转入鸣凤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义务教育)》到指定学校报名。
(四)7月4日-5日,小学、初中新生由家长持《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或教育局审核盖章的《远安县转入鸣凤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义务教育)》,到对应的学校进行入学登记(7月10-15日、8月10-15日补录的,分别于7月15日、8月15日到对应学校登记)。
五、需提供材料
图源:远安教育
西陵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1.登陆平台申请
申请时间:6月24日至27日
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公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以下三种方式均可登陆:
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热点查询“招生入学”,网址 http://jyj.yichang.gov.cn/;
湖北政务服务网:
宜昌市特色服务“适龄儿童入学 ”,网 址:
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
移动端:“宜格服务”小程序或“宜格服务”居民微信群。
温馨提示:
招生平台6月24日正式开通,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集中报名可能造成网络拥堵,请家长不要着急、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2.线下登记申请
申请时间:6月25日至26日
跨省、市小升初且符合我区就读条件的学生,持学生户口、全国统一学籍卡片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做学籍添加后进行网上报名;
无身份证号、港澳台与外籍小学毕业生需持户籍信息、居住信息与监护人工作信息到片区对应学校线下登记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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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步的招生原则,不断促进西陵教育优质、公平、均衡发展。
2、招生对象
小学:原则上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西陵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4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西陵区初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
3、招生条件
把握划片招生和学位统筹相结合原则,以小学45人/班和初中50人/班的班额为最高限额,按以下招生条件顺序分批次录取:
1)自有产权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西陵区拥有住宅性质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自建房,不含商铺、仓库、商业公寓等);
2)“三代同堂”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城区无房产,居住在西陵区内房产权属为(外)祖父母的房屋中,且学生户籍跟随该房屋;
3)租住公租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城区无房产,居住在西陵区公租房;
4)符合政策性优待
符合政策性优待的适龄儿童。
5)租住户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市城区无房产,租住在西陵区,学生本人具有西陵区户籍;
6)外来人口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西陵区有效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在宜昌市城区无房产,在宜昌城区合法稳定就业;
7)其他
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所需有效证件材料
户籍证明材料(三选一)
①大陆地区: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当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非自己父母时,还需提供监护人取得监护权的合法证明。
②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护照与签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5、正式居住房证明材料(三选一)
①购买宜昌市西陵区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安置房未办证、拆迁户、自建房等情况):
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供具有住宅用途的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查询证明或有效购房合同与发票等有效证件。
②拥有租赁性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
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③租住住宅用途住房:
适龄儿童少年为西陵区户籍: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合同。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西陵区户籍: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供宜昌市西陵区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并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合同。
6、工作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西陵区户籍、租赁住房: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监护人在西陵区工作证明,如有效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温馨提示:
1.学生对应片区学校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的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证(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
2.申请公办小学、初中所需有效证件的办理日期截止2024年7月1日前有效。
7、录取办法
1.统筹学位
当申请学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学校的学位;符合招生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初中新生,视作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学生,不影响分配生资格。
2.发放通知
招生工作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和“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向家长告知相关入学信息。
8、公办学校网上学位申请流程图
图源:西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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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实验小学教联体(学院街校区)
2、西陵区红星路小学
3、西陵区桃花岭小学
4、西陵区东山小学
5、西陵区西坝小学
6、西陵区得胜街小学
7、西陵区铁路坝小学教联体(东方红校区)
8、西陵区铁路坝小学教联体(铁路坝校区)
9、西陵区樵湖岭小学
10、西陵区刘家大堰小学
11、西陵区明珠小学
12、西陵区营盘路小学
13、西陵区葛洲坝实验小学
14、西陵区常刘路小学
15、西陵区镇镜山小学
16、西陵区三江小学
17、西陵区绿萝路小学
18、西陵区唐家湾中小学
19、宜昌市第三中学
20、宜昌市第五中学教联体(四新路校区)
21、宜昌市第五中学教联体(红星路校区)
22、宜昌市第九中学:设有住宿部
23、宜昌市第十六中学教联体(铁路坝校区)
24、宜昌市第十六中学教联体(葛洲坝校区)
25、宜昌市第二十五中学教联体(明珠校区): 设有住宿部
26、宜昌市第二十五中学教联体(平湖校区):设有住宿部
27、宜昌市东山中学
注:设有住宿部的学校不局限于该校招生范围。
图源:西陵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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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民办小学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录取程序
本校直升计划
符合政策性直升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审核后直接录取。
校外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报名人数超过校外招生计划数,区教育局将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特殊情况
符合我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条件的双(多)胞胎学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可以选择以捆绑报名或分开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选择捆绑式报名的学生,应于6月24日前带相关资料到所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审核确认。选择捆绑后的双(多)胞胎以家长确认的号位参加电脑派位。若录取,则按照实际捆绑人数安排学位;若未录取,则同时都不录取。
3、程序要求
7月1日上午9点,开展城区民办小学、初中录取工作。民办学校录取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录取结果经区教育局在招生平台中审核确认后,由学校发布,次日缴费注册。
4、发放入学通知
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和“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向家长告知相关入学信息。原则上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原申报的公办学位。已在民办学校注册入学的学生,不再办理转入公办学校。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民办学校不再办理录取。因此出现的民办学校招生缺额,由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补录。
温馨提示:
报名就读民办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已申报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该校招生录取。填报多所民办学校的,直接取消招生录取资格。
民办学校网上学位申请流程图
二、日程安排
1、6月24—27日
适龄儿童网上申报公民办中小学学位;
2、6月25—26日
非宜昌市小学毕业生持学籍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做学籍添加;
3、7月1日
上午9:00,民办小学(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电脑随机录取;
4、7月2—3日
学校网审;
5、7月3日前
民办小学确定录取名单;
6、7月4—5日
网审未通过人员到校现场审核;
7、7月底前
完成公办中小学新生对应到片区学校工作;
8、8月25日
新生登录平台打印入学通知书,转学生登记。
图源:西陵教育
全区中小学采取电脑派位平行分班。多胞胎学生原则上进行随机分班,确有分至同一个班级的需求,家长可于收到入学通知书后2日内向录取学校提交相关申请。
猇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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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猇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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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新生入学要求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招生对象
1.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猇亭区,且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猇亭区内有住宅性质产权房(以下简称第一类对象);
2.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猇亭区,但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猇亭区内有住宅性质产权房(以下简称第二类对象);
3.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猇亭区,但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猇亭区内因拆迁而租房居住的(以下简称第三类对象);
4.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猇亭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祖父辈在猇亭区内有住宅性质产权房(三代同堂),或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祖父辈均无房产,曾祖父辈猇亭区内有住宅性质产权房(四代同堂)(以下简称第四类对象);
5.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猇亭区,又无房产的,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猇亭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的;或者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猇亭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证明的(以下简称第五类对象);
6.不符合上述情形的适龄儿童,如有意愿在猇亭区内入学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学生等(以下简称第六类对象)。
二、证明材料
1.符合第一、二、三、四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现居住地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第三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拆迁办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第四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还需出具其监护人与祖父辈或曾祖父辈的关系证明材料(如老户口本、人事档案、关系公证书等,提供其中一项即可),若无,则填写教育局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承诺书(模板),此承诺书由学校线下审核。
2.符合第五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除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外,在猇亭区内办厂或经商的,同时要提供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居住证;在猇亭区内务工的,同时要提供务工证明、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等材料。
3.符合第六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港澳台籍学生,除提供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籍学生除提供身份信息、户口信息、现居住信息外,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护照与签证,接收学校出具《基础阶段教育机构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经由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4.符合上述对象的七年级新生,除提供以上各类对象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三、录取依据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住”优先“户”的原则,按顺序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无学位接纳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分流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四、招生范围
1、猇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兴善校区:
红港新村社区1-4网格,古老背社区1-4网格,双桥社区1-8网格,桐岭新村1网格,桐岭社区1、2、3、10、11网格,六眼冲社区1网格,蔡家畈社区1、2、3、4、5、6网格,毛家岗社区1网格,六泉湖社区8网格。
2、猇亭区第一小学:
桐岭新村2-8网格,桐岭社区4-9网格,云池街办(下马槽社区1-3网格,黄龙寺1、2网格,云池社区1、2网格,新金岭社区1网格,石板冲社区1、2、3网格,福善场村1网格)。
3、猇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六泉湖校区:
七里新村1-6网格,鸡山新村1-6网格,虎牙社区1-4网格,长江新村社区1-7号网格,鸡山社区1-8网格,六泉湖社区1-7网格。
4、猇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高家校区:
高家村1、2网格,高湖村1、2网格,磨盘溪社区1-2网格。
5、宜昌市猇亭区实验初级中学:
猇亭区所有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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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分为校内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4年校外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23年校外实际招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
(一)校内直升计划:录取对象由民办学校提供名单,区教育局确认后上报市教育局导入招生平台锁定,不得再参加校外计划录取。
(二)校外计划:
一般录取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在宜昌市内适龄儿童。
优先录取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房产均在猇亭区内(房产以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区内拆迁户房产以住房保障中心认定为准),房屋产权人为学生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且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
二、报名时间
优先录取类:6月3日至6月7日,家长携带户口、房产等佐证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民办学校预登记(提供的户口、房产佐证材料上登记人须为同一人),民办学校初审合格学生填写优先录取资格审批表。
一般录取类:6月24日至27日网上申报。
三、招生流程
(一)校内直升招生流程
6月30日前民办学校提供录取名单,导入平台锁定。锁定人员可以在网上填报1所公办学校。
(二)优先录取类招生流程
1.预登记。6月3日至6月7日,学生家长携带户口、房产等佐证资料到民办学校预登记,民办学校初审合格学生填写优先录取资格审批表。
2.资格审查。6月8日至6月11日,区教育局、猇亭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中心、猇亭自规分局等部门对民办学校已预登记学生进行信息审核。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信息审核工作的全程监督。
3.预录公示。6月12日,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猇亭区2024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优先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
4.录取确认。6月17日至21日期间接受家长申诉,回复,预录取学生待一般录取类招生名单公示后,由民办学校确认时间统一缴费,6月24日至27日可以在网上填报1所公办学校,不得再填报其他民办学校,凡是再填报其他民办学校将视为放弃我区民办学校录取资格。没有被录取的学生6月24日至27日可以参加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
(三)一般录取类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一般录取类学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在已申报公办学位的前提下,登录“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双(多)胞胎学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可以选择以捆绑报名或分开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选择捆绑式报名的学生,应于6月24日前带相关资料到所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2.录取公示。录取结果由招生民办学校统一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3.缴费注册。录取公示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注册,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的录取而导致招生计划缺额的,由民办学校按缺一补一进行招录,报教育局备案。
四、电脑派位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市教育局统筹下,7月1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选择捆绑后的双(多)胞胎以家长确认的号位参加电脑派位,若录取,则按照实际捆绑人数安排学位;若未录取,则同时都不录取。
猇亭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流程
第一步:学生家长注册用户,申请学位。我区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
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热点查询“招生入学”
网址:http://jyj.yichang.gov.cn/
湖北政务服务网:
宜昌市特色服务“适龄儿童入学”网址:
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
移动端:
“宜格服务”小程序或“宜格服务”居民微信群我要办事 学生网上报名),符合我区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平台查看招生信息及操作说明——填报信息——申请学位(学位申请期可修改信息)——等待比对结果。
第二步:平台数据自动比对,家长等待结果。
①若比对成功,家长可查看可接收短信,学生对应学校确定;
②若比对不成功,家长通过平台或短信获取在何时何校进行面审的信息;
第三步:学校面审。
①面审通过,学校系统操作“面审通过”上报教育局审核
②面审不通过,学校系统操作“面审不过”上报教育局,并提供学生纸质材料到教育局
第四步:教育局审核。
①教育局可直接审核大数据比对成功学生;
②审核学校上报“面审通过”学生;
③审查学校上报“面审不过”学生,统筹分流对应到校;
第五步:
家长查看公办学校录取结果。
第六步:
规定时间内打印通知书。
第七步:
到校报道注册。
夷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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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夷陵教育
(1)招生对象
1.小学: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初中:2024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报名办法
1.小学:
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携带户籍和房产资料到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报名、资格审核,学校指导家长在招生平台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2.初中:
2024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携带户籍和房产资料到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报名登记。
申请公办中小学学位所需有效证件的办理日期截止2024年5月31日及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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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夷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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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夷陵教育
(1)新生录取
各城区中小学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以下批次进行招录,直至额满为止;各乡镇中小学应招尽招。
第一批:学生本人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学生户口均在学校服务区内。
第二批:学生本人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在学校服务内,但学生户口不在学校服务区内。
第三批:
A类:学生本人及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夷陵城区内无合法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租房居住,学生户口在学校服务区内;
B类:学生本人及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夷陵城区无合法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租房居住,学生户口不在夷陵城区内。
当对应学校新生录取满额时,未录取学生由夷陵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发放通知书
1.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登录夷陵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查收电子入学通知书。
2.公办初中:到报名学校领取纸质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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